厅党组中心组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26.07.2016  14:04
7月25日上午,厅党组书记、厅长李正印主持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7月19日在《人民日报》发表的署名文章《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厅领导唐晋、宋文斌、袁清茂、雷天才、李贵顺、王晋、蔺建煌出席会议,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会上,与会人员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实际,围绕如何贯彻落实好《问责条例》进行了发言。 李正印强调,《问责条例》是我们党第一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重要的制度笼子,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重大政治意义。

李正印要求,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他指出,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中央出台《问责条例》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对落实好省委提出的“两个关键”、“两手都要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对山西交通运输系统继续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定不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定不移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不断巩固交通运输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净化政治生态工作成果,切实将全系统党的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要加强学习宣传,深刻领会《问责条例》的精神实质。《问责条例》的出台,明确了问责的指导思想、原则、对象、责任和具体情形。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强化问责意识,落实好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三要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问责条例》明确规定了要对六个方面的情形进行问责,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对照这些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举一反三,对照检查,防止出现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情况。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不能有效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损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仍然突出,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拒不整改和整改不到位,对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群众反映强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严格按照《问责条例》有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


  (通讯员张鹏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