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日报》专栏四:我市警方集中整治街头散发小广告行为

25.11.2015  10:51
                              我市警方集中整治街头散发小广告行为 

                              多次散发小广告、兜售物品或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被行政拘留5日至10日

    本报讯 在人流密集的各大十字路口,每逢红灯,总有人拿着满手的小广告,穿梭在车流中发放。对司机们来说,这种情形早已司空见惯,而这些流动“牛皮癣”着实给人们带来了不少苦恼。

针对我市部分违法人员在红绿灯前、机动车道随意散发小广告、拦车乞讨、兜售物品等行为,市公安局于10月19日起,在城区开展街头秩序类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截至11月19日,已抓获违法犯罪人员69名,其中,刑事拘留16人,行政拘留4人,罚款处罚15人,警告34人;收缴小广告2万余张,查获假证件2000余本、假发票900余份、伪造印章1000余枚,以及电脑、打印机、塑封机、钢印机等制假设备,有效遏制了此类违法行为的发生。

此次集中整治的主要目的是,坚决杜绝在红绿灯前、机动车道随意散发小广告、繁华街区张贴色情小广告、拦车乞讨、兜售物品的违法行为问题的发生,确保没有此类违法行为。同时对散发制售假证小广告、招嫖小广告、制售假发票小广告等违法行为进行深入查处。据了解,公安机关坚持多措并举,重拳整治,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加强对办假证、开假发票、卖淫嫖娼、私刻公章等非法小广告的登记梳理,加强对繁华街区、广场、公园等重点路段、部位的巡逻蹲守,加强对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出租房屋、小旅馆的日常检查,加强对可疑人员的盘查力度,加强对辖区内印刷小广告企业和公司的摸排监管,力争发现、抓获一批非法制作、张贴、散发小广告的违法人员;各级公安机关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主动与城管、环卫、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作,形成整治合力,充分发挥社区、街道、治安积极分子的作用,及时发现非法张贴、散发小广告线索;对工作中发现的违法散发小广告人员及时进行查处,对涉及到的电话、联系人、公司等相关信息进行深挖细查,从中发现违法犯罪线索,摧毁一批伪造证件、制售代开假发票、提供色情服务等的黑窝点,查处一批幕后违法犯罪人员,力争从源头上根治非法小广告。

据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红绿灯前、机动车道散发小广告、兜售物品者,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予以处罚,对情节较轻的,给予200元以下罚款,对多次散发小广告、兜售物品或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对在红绿灯前、机动车道强行乞讨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1条,给予5日以下拘留或警告。对于散发、沿街粘贴、喷涂色情小广告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8条,给予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我市警方呼吁,市民要通过正当途径办理合法证件,自觉抵制和反对使用假证,一旦发现被骗应立即报案,以挽回损失。(杨沫、樊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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