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拒绝《中国式过马路》

25.06.2014  10:15

近期,北京、杭州、温州等地相继出台政策对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旨在治理“中国式过马路”现状。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也威胁着行人本身得生命财产安全。为此,警方呼吁广大市民拒绝交通出行陋习,注意交通安全。

  【行人主要交通违法行为】

  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行人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

  【行人应如何注意交通安全】

  ①行人应行走在人行道内,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边行走。

  ②通过路口或横过马路时,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或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通行。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应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从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口通过时,须注意车辆,不要追逐猛跑;有人行过街天桥或隧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隧道。

  ③不要在道路上玩耍、坐卧或进行其他妨碍交通的行为;不要钻越、跨越人行护栏或道路隔离设施。

  ④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或人行横道的路口,或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时,应当注意来往车辆,看清情况,让车辆先行,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⑤学龄前儿童应当由成年人带领在道路上行走。

  ⑥高龄老人、行动不便的人上街最好有人搀扶陪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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