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新华网:“警察暴打市民”“长治路塌方”都是谣言,别传了!

16.06.2016  19:15

摘要

        近两周,“太原警察暴打市民”“太原长治路塌方”两个帖子在微信朋友圈疯传疯蹿。事后皆证明为典型的网络谣言,妖言惑众、蛊惑人心、虚假不堪。

深度报道

        自古以来,谣言从来都不知因何而起、也难查从何而来。“人之多言,亦可畏也”这个千古定论,在现在这个全媒体时代,谣言借助网络,展现出前所未有的扩散性和破坏性。

近两周,“太原警察暴打市民”“太原长治路塌方”两个帖子在微信朋友圈疯传疯蹿。事后皆证明为典型的网络谣言,妖言惑众、蛊惑人心、虚假不堪。然而轻信盲从者有之、煽风点火者有之、以讹传讹者有之、鼓噪传播者有之,光怪陆离,蔚为大观。

        一条条“言之凿凿”“有图有真相”的谣言不断转发,不断发酵,善良的人们被裹挟其间,无所适从。对此,本报记者走现场、问专家、寻对策,呼吁网友读者莫轻信、莫传谣,严肃发声,以正视听。

 

事件回放

                                                      1  地铁塌陷张冠李戴

      这两天,一则名为“长治路地铁施工现场塌陷”的网络谣言,迎风而起,在网络上发酵蔓延,百度搜索量达到160余万,并通过微信朋友圈迅速扩散,引发了很多太原乃至山西老百姓的关注和恐慌。这则网络谣言由若干图片和一个短小的视频组成,画面反映的是一条正在施工的市政道路路面发生了大面积塌陷,视觉效果震撼,宛若灾难大片。

        事实果真如此?谣言很容易被证伪。6月15日下午,记者沿着整个长治路南北两侧人行道走了一圈,双向观察了整个路况,非但没有发现视频中类似的建筑物,更没有看到大面积的路面塌陷。一路上,记者格外关注几处正在建设地铁站的施工现场,路面上并没有任何异常。随后,记者致电太原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公室,一位负责人肯定地告诉记者:“流传的视频内容不是发生在太原的事情,太原市轨道交通建设工地运转正常。”其实,这条谣言画面反映的真实情况是东莞某施工现场的塌陷画面,且是两三年前的“旧闻”了。


2  警察打人颠倒黑白

      时间再回溯几日,5月30日,几段名为“太原警察暴打市民”的视频在网上大肆传播,沸沸扬扬。一时间,不明真相的人们对此事议论纷纷,质疑执法民警。但是,事情真相却是:当日12时许,太原郝庄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市民王女士在郝家沟正街因停车问题与他人发生纠纷。面对前来调解、正常执法的民警,一方当事人不仅谩骂、推搡、殴打民警,阻挠执法,甚至大喊“警察打人”故意制造混乱。5月31日,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表示:这是一起典型的涉嫌妨害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事发后,4名涉案嫌疑人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据了解,针对不经核实、损毁警察形象恶意炒作的相关调查也正在进行中。

专家说法

      教授:理性对待网络信息

        针对最近发生的这两起网络谣言,记者采访了山西大学新闻系副教授袁文丽。袁教授首先告诫广大网友:理性对待网络信息,不信谣更不传谣。

袁教授给记者分析谣言形成的根源和特点:“谣言有个公式,它和事件的重要性、模糊性是成正比的。

她说,比如非典时期,各种谣言频传,并且不断翻新和推进,就是因为非典当时是影响全球的大事,而非典究竟是怎么回事,是如何传播的,众说纷纭,所以有关非典的谣言接连不断,层出不穷。

        “长治路地铁塌方的信息我也看到了。

        袁教授说,相信大部分人都认为这个消息是真的。因为目前修地铁可以算是太原市的一件大事,事关每个市民的交通和生活,市民关注度很高。因此有关太原修地铁的消息一出来,容易引起网友的关注,这正是谣言的一个特点。

谣言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它的反常性,即一般都是负面消息。袁教授认为这与整个社会环境,比如社会两极分化严重,产生了新的社会格局和矛盾有关。

那么网络谣言为什么屡禁不止呢?

        袁教授分析说,这与网络的自由性、虚拟性特点有关。比如微信、微博和论坛以前大都是匿名登录,方便传谣。近年经过治理虽然比以前好一些,但效果仍然难如人意。而且,有些谣言是受利益驱动故意为之。袁教授特别谴责网络推手和水军。她说,有些论坛管理员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就故意放任一些虚假信息。

        现在是移动互联网时代,任何人在任何时间和场合都可以传播和发布信息;而传统媒体又跟不上。记者还没有到现场,网上的消息已经出来了。人们觉得发得早的,应该是真实可信的。

        再加之政府方面信息公开程度不够、不透明,也做不到第一时间公布事件真相。“人在疑惑的时候,最容易接受谣言。

        她认为提高造谣、传谣成本是扼制谣言的关键。

        律师:网络非法外之地

        山西佳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白艳红与袁教授的观点不谋而合。白律师建议:加大网络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不能让网络成为法外之地。

        据白律师介绍,根据国家现有法律法规,在网络造谣、传谣将面临三重法律责任。民事责任是第一层级的。谣言侵犯到他人肖像权、名誉权,当事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层级和第三层级分别是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就更严重了。

        白律师说,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故意利用网络造谣、传谣要受到拘留和罚款等行政处罚。而如果造谣、传谣后果严重触犯刑法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诽谤罪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等,就直接入刑了。

        白律师提醒广大网民:在负面信息面前一定要冷静转发,在还网络洁净空间的同时,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治理对策

    “止谣”更需“治谣”端起武松拳猛打谣言虎

        观察此类网络谣言,特点有二。一是传播的“蝴蝶效应”,其蛊惑性、隐蔽性、影响力、杀伤力呈几何级增长。二是辟谣的“塔西佗陷阱”,对政府官员和公权力产生“习惯性质疑”,信任的倒塌导致网民“总不信”。从这一角度而言,真所谓:谣言猛于虎也。

        明而后知,知而后行。蜚短流长、邪说谣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治者”。“止谣”需要“治谣”。“治谣”又分治本之策和当前之道。

治本之策,即是要斩断谣言产生的温床。美国人类学家斯图瓦德曾说,“谣言之所以流行,正是因为它们迎合了人们的偏见和期望。”谣言止于智者,更止于透明。重建政府公信力、重塑社会规范、信息公开与透明,建立公民的常识,建立一个社会应有的正常的信任和“去神秘化、去偏见”才是正途。

当前之道,即是要治理谣言的乱象丛生。治乱需用重典。简言之,整治网络谣言必须出重拳下狠手,端起武松的拳头,猛打那谣言的老虎。

        于个人而言,谣言起于祸心,传于庸人。遇事多用脑子想一想,三思而后信、而后行,多些理智、少些冲动,多些甄别、少些盲从,多些常识、少些糊涂,多些止谣、少些传谣。

        于政府而言,一方面要尽快、尽多地告知公众事实和真相,最大限度地消弭假象的传播影响,一方面要“依法治谣”,既严惩元凶,揪出“始作俑者”,又打击传谣行为,切断谣言扩散的链条。

        于媒体而言,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媒体,都要成为谣言的最后一个堡垒,更要成为应对谣言、还原真相、引导舆论的第一个关口。既要抓住时机、把握节奏、讲究策略,又要在媒体融合发展中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和话语权,在持续创新中抢占新闻舆论制高点。

        尤其是党报媒体,既要“成风化人、凝心聚力”,又要“澄清谬误、明辨是非”。往事无法一一回顾,未来不能事事企及。但是,党媒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和担当,就此类谣言权威解释、严肃发声、以正视听。记者辛义生  张临山  冷  雪

        注:此文刊登于2016年6月16日《山西日报》、新华网山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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