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取消交通“新规” 人在车内违规停车不会直接处罚

10.01.2015  10:00

    2014年12月23日,太原市交警支队启用违法代码为“7012”的处罚条款。根据该条款,人在车内将车停在机动车道上,交警部门取证后将直接上网,罚款100元不记分。然而,由于和省公安厅交管局2014年12月24日公布的“九种轻微违法行为第一次不处罚”政策相冲突,“7012”这一违法代码于2015年1月1日悄然取消。

     启用“7012”违法代码

    违法停车会被交警“贴单”,罚款200元不记分;如果违法停车时车内有人,交警会要求司机尽快驶离,不会对其进行处罚。有了这一相对人性化的管理措施,机动车道内人在车内临时停车现象比较普遍。

    针对上述违法停车的行为,太原交警支队于2014年12月23日启用了“7012”违法代码——如果将车停在机动车道上,即使车上有人,交警也会拍照取证,并直接录入系统,不需要贴单即可进行处罚,处罚标准为罚款100元不记分。当日,省内多家媒体对此项违法处罚进行了报道。

     元旦期间未实施处罚

    2015年元旦期间,记者在省城各大商圈、医院采访时发现,在机动车道内停车等人的车辆还真不少,但没有看见交警进行拍照处罚。

    1月2日15时,在省城小店区北园街,有十几辆车违法停车,其中一位姓唐的市民正在车上等人。唐先生对“7012”代码启用一事并不了解,但他表示如果看到交警会赶紧将车开走。

    1月3日9时,学府街平阳路口凯通大厦楼下,一辆奥迪轿车停在机动车道内。记者上前询问司机是否知道“7012”代码启用一事,对方回答:“我知道呀,看着点就行了。反正我不熄火,交警来了挂挡走就行了。

    在长风街、亲贤北街多家商场门口,也有不少车辆违法停车,记者没有看到交警进行处罚。

     代码启用一周悄然取消

    1月5日,记者在清徐县美锦大街见到一位正在执勤的交警,对于记者询问清徐县执行“7012”代码的情况,对方称知道这件事,但是清徐县还没有开始执行。

    随后,记者采访了太原市交警支队的一位民警。该民警说,“7012”代码启用几天后,因为与省公安厅交管局新规“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在现场,交通警察指出违法行为,驾驶人立即驶离的不处罚”有冲突,所以不再使用了。

    省公安厅交管局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2014年12月24日,省公安厅交管局发布消息,2015年2月1日起,《山西省城市道路交通轻微违法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将在全省正式实施,九种轻微违法行为第一次将给予口头警告,不予处罚。2015年1月1日起,这一办法将率先在太原试点运行,2月1日在全省正式施行。

    首次违反不处罚的九种交通违法行为是: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在车门没有关好时行车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检验合格标志的,且能当场改正的

    ●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或驾驶证的,经查验处于有效状态的

    ●实习驾驶人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的

    ●外地 (市级行政管辖区域以外)机动车因不熟悉道路驶入禁行路段的

    ●驾驶室放置物品妨碍驾驶员视线的,且能当场改正的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在现场,交通警察指出违法行为,驾驶人立即驶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