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重点公路建设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20.05.2015  10:44

新华社拉萨5月14日电(记者刘洪明)“西藏2011年前竣工的31个重点公路项目日前通过水土保持专项验收,这标志着西藏重点公路在建设期间已开始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措施。”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书记李文汉14日说。

据介绍,西藏2011年前竣工的重点公路项目包括国道318线、219线部分改扩建项目,以及部分新建和改建省道共31个项目,涉及7地市51个县(区),公路总里程达4171.42公里。

受水利部委托,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局承担了此次2011年前竣工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组织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工作,通过11天的努力完成了验收,30个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在公路建设的过程中防止水土流失是保护西藏脆弱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水土保持部门将与交通部门共同努力,在开工或即将开工的重点公路项目中,选择两个条件较好的项目,通过严格落实水土保持规程规范要求,争创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路,引导和带动公路建设水土保持工作的落实。”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局局长易云飞介绍。

据了解,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和西藏水利、交通部门等相关专家自2013年9月以来,多次召开座谈会,就如何推动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探讨,形成了“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备忘录”,制订了2011年前完工、2011年至2014年完工、2013年新开工项目三种不同的解决方案。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