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23.09.2014  16:58

   9月22日下午,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白玛赤林主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嘎玛、周春来、桑顶·多吉帕姆·德庆曲珍、新杂·单增曲扎、多吉、武金辉、赵合、丹增朗杰、维色、乐大克,秘书长段襄征出席。

    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王奉朝作有关任免职事项的说明。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革生作关于《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办法(草案二审稿)》审议结果的报告,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开展国防教育工作实际,从国防教育的内容、国防教育的重点对象等方面作了进一步修改、补充和完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索朗仁增作关于《西藏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草案)》的说明,明确了志愿者的条件、权利和义务,志愿服务机构设立,志愿服务范围,志愿者及志愿者组织的表彰激励等,对立法的必要性、起草过程、《条例(草案)》的适用范围、工作机构和职责、志愿者权益保障等问题作了说明。自治区气象局局长拉卓作关于《西藏自治区防雷减灾条例(草案)》的说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农牧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乔增楼作关于《西藏自治区防雷减灾条例(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条例(草案)》对防雷减灾概念进行了补充完善,强化了气象主管机构公共服务职能,明确了雷电防护装置的安装范围,加强了对防雷工程的管理,强调雷击风险评估工作,对进一步加强我区防雷减灾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作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区内外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我区防雷减灾实际情况,对《条例(草案)》提出进一步修改完善意见。

    自治区副主席格桑次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索达、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培中,不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常委会副秘书长、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巡视员,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地区工作委员会、拉萨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和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的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下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分组审议了《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办法(草案三审稿)》。(玉珍)

责任编辑: 马冬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