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汾法院出台制度规范“网上办案”

07.07.2015  12:34

 

本网7月7日讯(贾振国)为全面提高“网上办案”工作效能,完善司法质效考核体系,优化司法绩效评估效果,襄汾法院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网上办案”及录入工作实施细则》。

该制度对各类案件网上办案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一是规范信息录入的主体。明确立案人员、书记员、承办法官、庭长、院领导在“网上办案”过程中的具体职责,责任到庭、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录入人员必须要按照层级管理的要求,严格在授权范围内进行案件信息录入。二是规范信息录入内容。规定立案庭负责录入的信息为案件基本信息、诉讼费用信息、流程管理信息;审判人员负责录入的信息为审判庭组成人员、审理情况、审判过程、开庭情况,以及案件合议、文书制作、案件宣判、结案时间、送达时间等信息;书记员负责诉讼材料扫描上传、制作电子卷宗等流程信息。三是规范信息录入的时间节点。明确规定各个阶段、不同环节录入的时间节点要求,严格审判节点控制,实现点点输入、同步录入。四是规范结案管理。要求院庭领导在审批案件时必须网上审批,非因特殊事由,应当拒绝通过查阅纸质卷宗完成审批;审监庭要及时做好结案确认工作,并对案件结案后电子卷宗的扫描、上传情况进行实时监督。五是规范“网上办案”保密工作。要求院庭领导和审判人员、书记员要加强对“网上办案”审判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安全保护,适时对密码加以修改,禁止将U盘等移动介质在安装审判管理系统的电脑上使用。

 

随着制度的逐步深入推进,该院所有案件的立案、分案、庭审记录、文书制作、文书签批等均在网上运行,案件关键节点录入、裁判文书网上审签、案件信息电子档案率达到100%,实现了审判管理的系统化、信息化、同步化、无纸化。

责任编辑:武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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