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执行人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14.03.2016  13:06

 

运城中院 靳彦 李虎 史奇琛

 

万荣法院执行局对一起民间借贷执行案,以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移交万荣县公安局并立案侦查,目前万荣县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被执行人正式批准逮捕。

孙某某与苏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于2015年2月25日向万荣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标的为135.686万元,该院于2月26日向苏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判决义务,但之后苏某某长期举家外出、关闭手机、销声匿迹、规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该院执行人员经过“四查”也未能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线索多次前往大同寻找被执行人也没有效果。

2015年8月,申请执行人再次向万荣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苏某某长期在大同做外加剂生意、有履行判决能力的相关线索。该院随即派员前往调查,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苏某某曾于2014年4月至2015年6月期间从大同市某有限公司以现金、抵顶房产、车辆等多种方式结算了435.6万余元的价款,其中在万荣法院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后,仍先后累计18次从收货方获取153万余元的款项,但对申请人的债权分文未付。该院执行局干警掌握上述情况后,经研究认为苏某某的行为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立案侦查,并多次协助公安人员前往大同调查取证。2016年2月4日,长期在外规避执行的苏某某被抓获,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苏某某仍未偿还孙某某的债务。2月18日,万荣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苏某某正式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审理中。

 

分管副院长田相国说:“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设立,对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敲响了警钟,设定了不可触碰的红线;在司法实践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对有能力履行法定义务但心存侥幸的“老赖”们重拳出击,是营造诚信社会、倡导遵纪守法、捍卫裁判权威、维护法律尊严的重要手段。万荣发院将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穷尽法律手段破解执行难题,坚决严厉打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武文静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法院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2022年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