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六大行业企业向消费者公开承诺:诚信守法经营 接受社会监督

20.03.2017  21:01

全省六大行业企业向消费者公开承诺

诚信守法经营 接受社会监督

3月19日上午,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协会举办全省六大行业企业向消费者公开承诺大会。我省银行、保险、家电、零售、旅游、珠宝玉石等六大行业60家企业代表向消费者作出了庄严承诺:诚信守法经营,接受社会监督。

银行业代表承诺:尊重并维护银行业消费者依法享有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等基本权利;保险行业代表承诺:做好客户投保提示,杜绝误导销售、虚假宣传、违规承诺;家电行业代表承诺:简化投诉处理程序;零售行业代表承诺:制定售前、售中、售后的全过程服务标准;旅游行业代表承诺:积极响应国家旅游局打击不合理低价行动;珠宝玉石行业代表承诺: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60家企业代表共同承诺有诺必践,接受省消协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董岩,山西日报报业集团党委书记、社长郭玉福,中消协常务理事、省消协会长李鹏,省旅发委副主任王琳,省商务厅副巡视员田国玉,省银监局副局长吴增平,省保监局副局长景晋生,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韩丽珍,团省委党组成员、省少工委主任马慧健,省工商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胡凤莲,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惠兰,省工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田永明,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武小勤,山西日报报业集团党委委员李志刚等出席会议。

此次参加承诺的六大行业企业,都是和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企业,也是消费维权的重点领域。胡凤莲强调,企业诚信经营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需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企业主体作用,需要社会各界协同共治。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消法》赋予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重要职责,围绕消费者诉求集中的重点商品和服务,依法严厉查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维护消费市场环境。

今后,省消协将按照承诺内容,对参与承诺企业进行跟踪调查、评议,确保承诺落实到位。李鹏表示,省消协还将不断引领更多的行业、更多的企业自觉加入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的队伍中来。

省工商局各处(室)、协(学)会、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省内有关协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40余家中央驻晋新闻单位、省内及太原市主要媒体对会议进行了报道。  (王琦峰/文   姚黎/图)


附:

全省六大行业企业公开承诺书


银行业企业 承诺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范山西银行业经营行为,构建和谐的银行业服务环境和市场环境,山西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秉承“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自愿、自觉地维护消费者权益,诚信、诚意地为消费者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促进山西经济社会稳健发展。现郑重向社会承诺:

一、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尊重并维护银行业消费者依法享有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

二、诚实守信,营造健康市场环境

1.在营销产品和服务过程中不以任何方式隐瞒风险、夸大收益,不做虚假宣传、违规搭售、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进行强制性交易。

2、在制定合同时不设置误导、欺诈、限制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条款。

3、合理推销产品和服务、不主动提供与消费者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产品和服务。

4、未经消费者授权或同意,不向第三方提供消费者的个人金融信息。

三、公开透明,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1.坚持收费项目公开,收费价目名录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按照收费价目名录收费。

2.坚持服务质价公开,服务收费合乎质价相符原则。

3.坚持效用功能公开,充分履行告知义务,确保客户了解充分信息,自主选择。

4.坚持优惠政策公开,对“三农”、小微企业、弱势群体、社会公益等服务对象制定优惠政策并公开,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四、规范销售,坚持公平交易原则

1.坚持明码标价原则,不向企业乱收费。

2.坚持消费者选择权原则,在发放贷款或提供融资时不向消费者捆绑、搭售金融产品。

3.坚持公平交易原则,不向消费者转嫁银行经营成本。

有诺必践,接受山西省消费者协会的监督。


旅游行业企业 承诺内容:

积极响应国家旅游局打击不合理低价行动,严格履行旅游企业法定义务,诚实守信,守法经营,文明服务,自觉维护游客合法权益,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共同营造文明诚信的旅游环境。

有诺必践,接受山西省消费者协会的监督。


家电行业企业 承诺内容:

1、守法经营,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 标准,弘扬晋商精神,履行经营者法定义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诚实经营,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树立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的理念,切实保证家电产品质量,积极研发节能、环保产品,向消费者提供高质量、高品质、高科技含量的家电产品,提升人民生活品质。

3、明码标价,不做虚假宣传。产品合理定价,明码标价,规范促销;产品宣传客观真实,实事求是,不隐瞒缺陷,不夸大功能和实效,不做虚假宣传,倡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4、遵守合约,履行约定义务;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原则。忠实履约,严格履行对消费者做出的各项承诺,不随意中止或变更约定。

5、服务热情,认真接待解决消费者咨询投诉。加强自律,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微笑服务,有问必答。热情接待听取诉求,简化投诉处理程序,方便消费者投诉。与消费者发生争议时,依法主动与消费者协商和解;和解不成的,配合消费者协会妥善处理。

有诺必践,接受山西省消费者协会的监督。


零售行业企业 承诺内容:

一、守法经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费者权益、产品质量、公平竞争、公平交易、市场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诚实守信。牢固树立诚信意识,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

三、明码标价。不做虚假宣传,确保各类商品和服务信息的真实性。

四、遵守合约。以诚信态度对待合作伙伴,严格履行约定义务。

五、规范服务。制定售前、售中、售后的全过程服务标准,严格践行服务承诺,为消费者营造优质放心的消费环境。

六、主动征求消费者意见,妥善解决消费者投诉,不断改善经营,提高服务质量。

七、营造舒适、整洁、配套齐全的消费环境,方便消费者购物,保障消费者安全。

有诺必践,自觉接受山西省消费者协会监督。


珠宝玉石行业企业 承诺内容:

为构建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守法经营,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山西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十家企业(山西宏艺首饰股份有限公司、山西五一亚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山西银河金银珠宝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基点商贸

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兰爵贸易有限公司、山西浩驰广源贸易有限公司、太原市宏玉饰品有限公司、大同银星金店有限公司、临汾市尧都区金泽珠宝有限公司、孝义市孝银珠宝有限责任公司),向全省消费者郑重承诺:

一、依法诚信经营,以“诚信、公平、服务、负责”为职业道德标准,绝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不断增强质量意识,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产品标准,杜绝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失信违法行为。

三、自觉做好商品售后工作,遵守国家三包规定,建立良好的售后服务机制。

四、自觉对经营商品实行明码标价。

五、依法参与市场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有诺必践、自觉接受山西省消费者协会的监督。


保险行业企业 承诺内容:

为给广大消费者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强化保险行业诚信服务意识,维护广大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山西省保险行业向社会各界、向广大保险客户做出如下承诺:

一、遵纪守法,规范经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觉遵守保险行业的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山西省保险行业自律公约和服务承诺,公平竞争,合作共赢。

二、保险姓保,提高保障。强化保险风险保障功能,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作用,助力脱贫攻坚、大病医保,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保障需求。

三、诚信经营,杜绝误导。牢固树立“诚信为本、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恪守职业道德,遵循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用语,注重服务礼仪,严守客户秘密。秉持专业价值服务理念,科学分析客户实际需求,量身定做保险方案,做好客户投保提示,杜绝误导销售、杜绝虚假宣传。杜绝违规承诺,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

四、履行合同,限时理赔。严格履行保险合同,真诚兑现理赔承诺。不断完善理赔服务流程,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理赔时效,在公司承诺时间内支付赔款,确保理赔公平、合理、及时、准确,坚决杜绝无理拒赔、惜赔、少赔、滥赔。

五、处理投诉,高效快捷。开通多渠道投诉并确保投诉渠道畅通,保险公司第一时间响应客户投诉,耐心倾听,细致解答,依据有关规定,积极妥善处理消费者有关诉求。

努力践行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让诚信服务成为行业发展的坚实基础,成为每一位保险人的道德标准与行为准则。

有诺必践,接受山西省消费者协会监督。

(文字来源:省消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