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司法责任 深化配套改革

27.09.2016  13:35

本网9月27日讯 (记者 焦占伟)9月22日至23日,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暨队伍建设推进会,及为期两天的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培训班在省高院大法庭举行,全省各中基层法院院长参会。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左世忠强调,队伍建设和司法改革,一个是“重点”,一个是“难点”,全省法院要坚持登高望远,切实提高对队伍建设和司改工作的思想认识;坚持蹄疾步稳,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持政治建院,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人才兴院,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和能力;坚持挺纪在前,始终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以上率下,一把手要努力提高治理能力。

    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明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冀民宣读《关于表彰全省优秀法院(先进集体)、全省优秀法官(先进个人)的决定》和《关于为在海鑫集团破产重整案件审理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记功表彰的决定》;副院长吴秋霞、张炜,政治部主任袁振民、纪检组组长张勇、执行局局长方剑锋、审委会专职委员仇拉锁,案件审判管理局局长龚景华、审务督察局局长葛郅博、信访局局长原占斌参会。

    在培训班上,朱明作了《落实主体责任专题辅导》;刘冀民作了《司改总体情况和政策解读》;省高院行装处、法官处负责人分别作了《司改中财、物方面政策解读》《司改中人事方面政策解读》;临汾中院、长治中院、祁县法院3个中基层法院院长分别作了《司法责任制的理解和贯彻》及司改试点经验介绍。

    在谈到司法体制改革时,左世忠强调,一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高质量完成好员额法官遴选。要严把首批法官入额比例,严格入额标准和程序,科学设定员额法官岗位。二要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全省各级法院领导要正确把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与院庭长审判管理监督的关系;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健全类案指引、案件质量评估、司法业绩考核、错案责任倒查等制度机制,并充分运用信息化平台,对案件办理做到全程留痕,推动由人盯人管理监督向制度机制约束转变。三要积极推动改革配套制度落实,充分释放改革红利,最大限度地激发改革活力。在审判辅助人员配备上,要建立较为专业和相对稳定的高素质审判辅助人员队伍;积极抓好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职务序列改革;全力推进工资制度改革落实。

    在谈到队伍建设时,左世忠指出,全省各级法院要深刻认识到,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是实现司法改革目标的重要保障。要始终坚持把教育培训作为提高司法能力的先导性、战略性工程;大力开展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依靠倒逼机制推动能力提升;坚持向改革要战斗力,以改革思维来破难题、补短板。他要求,全省法院要抓好三项改革:一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二是繁简分流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三是深化司法公开,通过公开提升司法公信。

责任编辑: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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