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贯彻落实“十三五”国家食品和药品 安全规划的实施意见》

29.08.2017  23:30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和“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我省制定出台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十三五”国家食品和药品安全规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重点把握了四个方面:一是把贯彻国家“十三五”食品和药品规划精神和我省实际有机结合,突出指导性和针对性。二是突出问题导向,针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抓主要矛盾。三是注重可操作性,尽可能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的途径和方法。四是坚持社会共治,注重发挥政府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等各方面作用,落实各方责任。
  《实施意见》共九个部分,三十五条。《实施意见》明确了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基本要求和发展目标,围绕落实各方责任、突出综合治理、优化政务环境、创新监管制度、加强能力建设、完善体制机制、构建社会共治等七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制订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切实抓紧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要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和监督抽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切实保障本意见任务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要将意见任务和建设项目落实情况作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李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