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电视电话会议

17.06.2014  16:26

 

 

 

  6月11日,全省检察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电视电话会议在省检察院召开。会上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司作了重要讲话,省院党组成员、省纪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组组长秦文峰作《明确监督职责,聚焦监督主业,切实把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落到实处》的工作报告。

  杨司检察长要求,一要充分认识“两个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坚定性。全省各级院党组和纪检监察机构要深刻学习领会中央、中纪委和高检院关于“两个责任”的重要指示精神,明确其重要意义,自觉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努力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坚定性。二要深刻理解主体责任的内涵和基本要求。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明确党组主体责任的五个方面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曹建明检察长对各级院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提出“五个坚持”的具体要求,对照存在的不足问题,下大力气纠正;要全面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敢于担当,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切实对本单位、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体现主体领导地位;要抓好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严管严抓,强化监督,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变成违法;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督机构的监督,及时排除查办案件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进步,确保监督责任的落实。三要完善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对院党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部门的分类考核办法,要把党组、部门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的具体工作列入考核评价内容;要切实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力,要坚决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有效整合内外部监督资源,充分发挥各级院党组、各部门的作用,加强与巡视、检务督察以及人大、政协、新闻媒体、人民监督员等沟通联系;建立健全严肃的责任追究机制,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院党组、班子成员、机关各部门的具体责任的要求,做到权责明晰;要严明纪律,从严落实“一案三查”要求,严肃追究当事人、管理者、监督者的相应责任,促进“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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