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试点稳步推进 各行业分享改革红利 山西省国税局召开“营改增”重点企业座谈会

05.09.2014  20:20
        9月3日上午,山西省国税局在太原召开“营改增”重点行业企业座谈会。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有乾主持会议并讲话。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邮政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等10户重点企业,省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收入规划核算处等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市局相关同志参加了座谈会。会上,与会企业代表分别从税率增减、抵扣内容、价格变动、上下游客户选择、固定资产更新时机、企业发展规划等方面谈了“营改增”带来的促进作用,并就“营改增”试点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省局相关同志进行了广泛交流。
        会上,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李琳指出,“营改增”对铁路运输企业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全国首家以路网干线为资产主体改制并在国内资本市场上市的铁路运输企业,纳入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后,在运价不变的情况下,增加了可以抵扣的范围和数额,大幅度降低了所承担的运输成本,极大地增强了市场竞争力。
        中国移动通讯集团山西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刘俊平认为,虽然在改革初期,电信行业总体税负有所上升,但是随着电信运营商经营模式的变化,固定设备投资规模的增加,以及增值税链条加长和不断完整,改革对于电信运营商的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将逐步显现。
        山西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山西分所等现代服务业企业代表认为,“营改增”有利于推动全省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部分现代服务业行业结构性减税效果明显,特别是与“营改增”试点企业有业务关联的纳税人由于抵扣范围的扩大而降低了生产经营成本,企业真正尝到了税制改革带来的实惠。
        此外,部分行业的企业负责人还谈到了“营改增”实施过程中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增值税抵扣链条尚不完整,“营改增”初期部分企业税负可能上升;一些企业的会计核算、经营方式还不能完全适应增值税制的核算要求;对“营改增”税收政策的理解还不十分透彻,还不能充分把握“营改增”对企业带来的发展先机。
        在听取企业代表发言后,张有乾副局长指出,在“营改增”实施过程中,广大纳税人从国家大局出发,与税务部门协调配合,为政策顺利实施作出了积极贡献。下一步,要根据增值税税制要求,适当调整企业的经营方式和财务管理,充分发挥“营改增”的调节作用,促进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同时,他要求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主动加强沟通,认真研究企业提出的问题和诉求,认真贯彻落实“营改增”税收政策,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以适应经济改革发展的要求,让企业获得实惠和便利,分享税收改革的红利。
        据了解, 2013年8月1日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2014年1月1日铁路和邮政业、2014年6月1日电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的在山西省有序推进。截至2014年8月底,全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 39700户,累计应纳增值税45.5亿元,相比原营业税应纳税额减少2.8亿元,减税效应明显。更为重要的是,试点纳税人纳入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激发了企业的竞争活力,原增值税纳税人抵扣范围逐步扩大,增加税款抵扣额度30.17亿元,减轻了纳税人负担,促进了各相关行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