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结果公告 (2018年第12期)

14.06.2018  23:35

  根据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查处置工作进度,本期公告7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
  1、对和顺县五龙山泉水专业合作社的核查处置情况
  和顺县五龙山泉水专业合作社2017年8月9日生产的包装饮用水被检出铜绿假单胞菌。经和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合作社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包装饮用水28桶,被抽检8桶,企业内部使用20桶。经排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工作人员未按规定清洗消毒,该公司已积极整改。和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作出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
  2、对太原市杏花岭区德盛畅蔬菜配送部的核查处置情况
  太原市杏花岭区德盛畅蔬菜配送部2017年10月31日销售的韭菜被检出腐霉利超标。经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配送部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韭菜8㎏,被抽检1.5㎏,销毁6.5㎏。该配送部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鉴于该批次不合格韭菜为食用农产品,我局已通报农业部门排查原因,消除隐患。
  3、对太原市小店区红越蔬菜店的核查处置情况
  太原市小店区红越蔬菜店2017年10月30日销售的韭菜被检出腐霉利超标。经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店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韭菜37斤,已全部销售。该蔬菜店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鉴于该批次不合格韭菜为食用农产品,我局已通报农业部门排查原因,消除隐患。
  4、对朔州市新宾都商贸有限公司张辽路超市的核查处置情况
  朔州市新宾都商贸有限公司张辽路超市2017年8月24日销售的芹菜被检出克百威超标。经朔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超市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芹菜20.8斤,已全部销售。该超市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朔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鉴于该批次不合格韭菜为食用农产品,我局已通报农业部门排查原因,消除隐患。
  5、对朔州市百福时尚购物有限责任公司的核查处置情况
  朔州市百福时尚购物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0月17日销售的韭菜被检出腐霉利超标。经朔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公司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韭菜5.12斤,已全部销售。该公司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朔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鉴于该批次不合格韭菜为食用农产品,我局已通报农业部门排查原因,消除隐患。
  6、对大同市华林有限责任公司红旗广场超市的核查处置情况
  大同市华林有限责任公司红旗广场超市2017年10月18日销售的韭菜被检出腐霉利超标。经大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超市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韭菜7.85㎏,已全部销售。该超市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大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鉴于该批次不合格韭菜为食用农产品,我局已通报农业部门排查原因,消除隐患。
  7、对山西怡源山泉饮品有限公司的核查处置情况
  山西怡源山泉饮品有限公司2017年5月17日生产的天然碱性饮用水被检出铜绿假单胞菌。因该企业停产关闭,营业执照已被工商局注销,违法主体不存在,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予以撤案处理。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