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通知

13.11.2014  21:24

  依据《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关于省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4〕75号)要求,为进一步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现将我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和相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为26项:
  1、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
  2、医疗用毒性药品收购、经营(零售除外)单位审批
  3、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及注册事项变更审批
  4、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审批
  5、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生产及专门批发企业审批
  6、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销售、购买审批
  7、经营和申请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审批
  8、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
  9、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及事项变更许可
  10、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含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及许可事项变更审批
  11、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审批
  12、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出口及批发企业审批
  13、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批
  14、药品批发企业经营的许可与认证
  15、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和交易服务审批
  16、药品再注册以及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补充申请审批
  17、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许可审批
  18、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保健食品流通许可审批
  19、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生产注册申请、再注册申请、补充申请申报审批
  20、药用辅料注册申请申报审批
  21、新药或仿制药品临床试验申请、生产申请(申报)审批(包括化学药品、中药、预防用生物制品、治疗用生物制品)
  22、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审批的补充申请事项的审核
  23、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发
  2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生产及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生产许可初审
  25、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标准品、对照品的审批
  26、执业药师注册证核发
  二、审批程序
  审批程序为“受理、审核、审批、办结”四个环节,行政审批受理窗口设在政务大厅。办理行政审批事项需要提供行政审批事项要求的相关材料,行政审批窗口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受理申请,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事项受理后及时转给相关业务处室进行审核,再由分管领导进行审批后返回受理窗口,由受理窗口发送相关证书。
  三、查询和监督
  查询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事项,可以通过省局政务大厅,地址:太原市建设北路99号,联系电话0351-3580553,也可登录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 http://www.shxda.gov.cn/structure/index.htm 。省局纪检监察室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办结环节实施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投诉电话:0351-3581532。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