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法院以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

04.02.2015  10:53

本网讯(记者侯成丽 通讯员靳彦 冯宏涛)日前,芮城县法院组织全院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进行了“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的警示教育,为扎实推进学习讨论落实活动打下坚实基础。

在进行“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警示教育中,该院通过对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局原局长李正平、绛县税务局原局长刘子才等人的贪污受贿、收受礼金等典型案例的反面教材的剖析,为干警在思想上筑牢反腐拒变的防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院党组要求全院干警在今后工作中做到“九要”,即:一要进一步加强党性锤炼和修养,切实改进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不断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二要引导干警“在其位谋其责”,教育干警时刻关注群众利益,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维护法院整体形象。三要组织动员全院干警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到纠纷多的地方去、到问题大的地方下乡调研。四要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宗旨,耐心做群众工作。五要强化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时刻以身作则,处处做到严谨细致,保持高度责任心。六要强化表率作用,树立有作为才有地位的理念,谋事要实的观念,确保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负责意识受到广泛的认同。七要加强司法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扫除司法腐败现象,着力解决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八要加大下乡办案、巡回开庭力度,加大诉前服务、诉讼调解、执行和解力度,以公开促公正。九要加强诉讼服务规范化建设,加强立案大厅、诉讼服务、信访窗口建设,严格执行工作流程,努力为群众提供热情、文明、高效的诉讼服务。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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