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举行中心组学习

02.07.2015  16:57

    7月1日下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举行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讲话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在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等材料。会议传达了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第十七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乃依木·亚森主持会议并讲话。

    乃依木·亚森强调,常委会党组成员要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深刻理解《条例》精神,坚决贯彻执行条例各项规定,进一步提高常委会党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要充分认识常委会党组所担负的重要职责,切实完成好自治区党委交给的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常委会党组要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工作部署,通过发挥立法、监督等职能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要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党组自身建设,把理论学习和思想武装放在首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党组的责任担当,不断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

    乃依木·亚森要求,各位党组成员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精神,带头落实主体责任,使人大机关成为廉政建设的表率。当前要扎实开展好自治区第17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要把开展教育月活动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改革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结合起来,积极建设具有新疆特色的人大好干部队伍。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张博、里加提·苏里堂,秘书长阿斯哈尔·吐尔逊出席会议。

责任编辑: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