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中新网、《山西晚报》:杏花岭分局--掏1万元好处费能低价买房 售楼员卖房索贿被刑拘

03.11.2015  18:07

售楼员卖房索贿,涉嫌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刑事拘留

利用自己在售楼部当销售员的便利条件,男子以降低房屋销售价为由,向购买房屋的顾客索要1万元“好处费”。今日,记者从太原公安杏花岭分局获悉,因涉嫌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目前销售员施某已被警方抓获。

施某今年27岁,辽宁人。2011年9月,施某从老家来到太原打工,从事房屋销售工作。根据警方掌握的情况,2012年4月至6月期间,施某在担任杏花岭区一楼盘售楼部销售员时,利用可降低房屋销售价格的权力,向购买房屋的受害人赵女士索要1万元“好处费”。事发后,施某离开了太原。今年3月11日,民警在辽宁省本溪市,将涉嫌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施某抓获。

目前,施某已经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记者辛戈 通讯员 王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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