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大对消费者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27.11.2014  17:14

  日前,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胡世英带领下,深入哈尔滨、佳木斯、七台河等地进行《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期间,执法检查组深入零售、通讯、物业、家装、汽车、农村等消费领域企业实地了解经营者对消费争议解决和执行情况,并听取了当地政府、工商、消协等部门对条例与新消法实施的贯彻、保障及自身建设情况。

  《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自1996年开始实施,在有力保护我省广大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推动了工商、消协等部门消费维权体系的建设。执法检查组了解到,哈尔滨市依托哈尔滨工商联汽车商会建立汽车消费维权中心,依托中石油哈尔滨分公司建立中石油12315投诉站,三大电信运营商、远大、沃尔玛等行业、大型商场及各专业市场都建立了12315投诉站,宣传贯彻消法和条例;联合开展了家装地板净尺行动、大众速腾“断轴召回门”维权行动等,引发全国关注。佳木斯市、七台河市采取了受理服务大厅和12315网络转办、网上在线、投诉站(点)投诉等多种受理方式接待消费者投诉,消费纠纷诉求解决能力进一步加强。据悉,截至目前,全省消协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56113件,解决率达96%。

  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了七台河等市建立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和覆盖乡村、社区的基层维权网络的做法,鼓励他们继续通过多种载体、形式大力宣传条例,强化群众消费维权意识和企业依法经营观念。据记者了解,近年来我省深入推进“一会两站”建设,即消费者协会分会、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畅通基层投诉渠道,形成了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为轴心,各级消协组织为骨架,基层维权站为支撑的消费维权网络。截至目前,全省已建立的5900个投诉站和联络站,消协基层组织已遍布城乡。

  在此次执法检查中发现,部分行业特别是垄断行业对条例的学习不到位,服务态度差、利用霸王条款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仍然是维权问题的重头。七台河市政府在与检查组交流时反映,“条例明显滞后于市场的发展和变化,消费维权问题没有形成刚性规定。”此外,各部门协调配合不够,存在有利争管、无利互相推诿和重复执法、交叉执法、多头执法等现象。市场监管力度不够,特别是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监管力度还有待加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建议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深入持久地把消法宣传好、贯彻好。要切实抓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严格禁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要依法打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查处利用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要加大消费维权案件查处,注重打防结合、综合治理,营造公平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要进一步健全维权机制,形成分工明确、制度完善、权责统一的维权体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孙佳薇)

责任编辑: 马冬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