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6类困难老人可享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07.12.2016  10:33

12月6日,记者从太原市民政局获悉,为满足困难老年群体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太原市民政局、太原市财政局出台《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试行)》。6类困难老人可申请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服务对象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六城区具有本地户籍且在当地实际居住的老年人或在太原市居住满一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老年人(需持有效证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1.年满60周岁且长期独居的城市“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

2.年满60周岁的城市低保老人或因意外导致生活特别困难且能够提供相关有效证明的老人;

3.年满60周岁的城市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残疾老人或年满60周岁且独生子女为丧失劳动能力一、二级残疾人的老人;

4.年满60周岁的失独老人;

5.年满60周岁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城市重点优抚高龄老人;

6.荣获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因公致残或见义勇为伤残等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人员中失能或高龄(年满80周岁)老人。

服务内容及补贴标准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分为基础养老保障服务和基本生活保障服务。基础养老保障服务包括助急、助医服务。基本生活保障服务包括助餐、助洁、助浴、助购(行)服务。

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提供居家养老服务(除适老化改造服务外,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可在季度内累计使用)。

基本养老保障服务为定向服务,即助急、助医服务分别占标准的30%和10%。其中,助急服务标准为每人每月30元,具体内容为:当老人发生紧急情况时,承接主体为老年人提供包括紧急救助服务、精神慰藉服务、保险服务在内的三大项18小项服务。小项包括协助安排救护车辆、急救医院推介、110报警、火警呼救、联络家属、主动关爱、生日祝福等。

助医服务费用为每人每月10元。具体内容是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及就医便捷服务。包括老年人健康管理、就医绿色通道、上门问诊、陪同就医等4大项12小项服务。

基本生活保障服务为自选服务,即助餐、助洁、助浴、助购(行)服务可任选,共占标准的60%,老年人可根据实际意愿和需求自行选择服务,超出部分由老年人自行支付。

申请方式

老年人亲自或由亲属代其向常住社区(村)提出居家养老服务登记申请,并完整填写《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表》,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照片2张及相应困难类别的有效证件。

社区接到申请后,会对申请对象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保障范围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将上报给街道(乡镇)。对不符合条件的,会及时告知原因。街道(乡镇)会在接到社区(村)的初审报告后,将进行审核,并上报县(市、区)民政局、社区局(办)审批。审批完毕后报购买主体备案,购买主体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评估后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信息将录入12349信息平台,作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依据。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分为上门服务和自主服务。其中自主服务主要适用于定点助浴和自主用餐。服务完成后,购买主体应委托第三方独立审计机构对金额较大、服务对象较多的项目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作为承接主题服务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

12349信息平台在服务完成后24小时内对老人进行电话回访,记录老人对承接主体服务质量的评价。若出现投诉,承接主体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处理,并由12349信息平台再次回访,若能使老人满意,则该投诉不计入考核内。(记者文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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