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协提示:网购商品尽量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

10.12.2015  11:45

    “双11”硝烟未熄,“双12”战火重燃,12月9日,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喜爱网购的消费者,网购商品一定要做好查看资质、货比三家、保留交易记录、尽量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等“功课”。

  网购这种新颖的购物方式渐渐成为年轻人的“新宠”。可连日来,协会接到许多消费者来电咨询,反映网购的部分商品存在问题,假冒品牌等情况比较突出。经过询问,发现大部分情况都是消费者已经当场验货,之后才将货款付给代收快递公司,可回家仔细验看才发现商品存在问题,消费者联系网络销售方时,对方却以已开封为由拒绝退货,或干脆不接听消费者电话;联系收款快递公司时,快递公司以货款已打回销售方账户为由也拒绝退款。在此,省消协特别提醒广大喜爱网购的消费者,选择网购商品要做到“六个要”:

  要认真查看经营者的资质是否合法。选择有第三方交易平台且经营规模较大、专业性强、口碑及品牌较好的经销企业,同时参考其他消费者评价,尽量选择熟悉知名度高的专业购物网站进行购物。

  要做到货比三家,克制占小便宜的念头。俗话说“一分钱,一分货”,只有错买,没有错卖的。要货比三家,如商品标价与实际实体店价格相差太大时,要小心谨慎,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

  要对网站及网店真实性进行查验核实。包括网址、地址、电话、营业执照等内容合法性、正规性进行核验。同时还要对网店信誉、售后服务、退换货服务等诸多细节进行全面了解,辨别真伪后再做购物消费决定。

  要妥善保留交易记录,索取购货凭证,便于作为以后维权依据。网购后要保留好购物电子订单、确认短信及聊天记录,尽量保留有网站消费内容的页面及快递单号,以便发生纠纷时有据可依。

  要尽量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方式进行交易。(记者丁岭燕)

  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在网购中遇到纠纷,首先可以通过网站平台卖家以及快递公司协商处理。协商未果时可向卖家及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每个购物网站都有相应退款流程,消费者在申请退款前,可查询或向网站客服询问退款流程和注意事项,以争取顺利拿回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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