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 2017年3·15年主题宣传活动正式启动

14.03.2017  17:32

3月14日上午,省工商局、省消协举办“网络诚信、消费无忧”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年主题宣传活动新闻发布会暨全省消费维权先进人物表彰会。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董岩出席会议并讲话,山西日报报业集团党委书记、社长郭玉福出席会议,中消协常务理事、省消协会长李鹏致辞,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韩丽珍,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亦兵,省工商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胡凤莲,省工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田永明,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武小勤,省广播电视台编委王云飞,山西日报报业集团党委委员李志刚,省工商局副巡视员官频等出席会议。

董岩指出,2016年,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我省消费维权工作实际,认真履行《消法》赋予的职能,积极开展消费宣传教育引导,强化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及时受理和解决消费纠纷,不断扩大消费维权组织网络,消费维权体制、机制建设迈出新步伐。2016年“3.15”期间,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建立维权站622个,接受咨询23万余人次,印发宣传资料88万余份,调解消费纠纷64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2万多元。一年来,共培训执法人员和企业人员20多万人次;强化八大类重点商品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43417人次,检查经营户46413户次,抽检商品3271批次,向社会公示不合格商品997批次,查处侵权违法案件146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35.73万元,有效维护了我省流通领域消费市场秩序,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广泛认可,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董岩强调,2017年,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完善维权机制,创新维权方式,释放消费潜力,营造消费环境,促进消费经济发展。要完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和《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实施办法》,着力解决制约消费维权的突出问题;要深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事中事后监管,加大侵权案件查办力度和对经营活动中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围绕消费者维权便利化需求,加快推进12315互联网平台建设,完善在线投诉和处置功能,提高消费纠纷解决效率;要大力加强消协组织建设,支持消协组织依法履行公益性职责,积极开展有特色、受欢迎的群众性消费教育引导活动,努力营造良好消费氛围,维护健康、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李鹏在致辞中表示,2017年,省消协将围绕“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重点开展六方面工作:一是围绕年主题开展宣传活动,推动网络经济诚信建设。二是持续深入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既将出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三是强化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力度,切实改善消费环境。四是加大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力度,及时发布消费警示,规避消费陷阱。五是建立健全消费维权沟通协作机制,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六是加强社会各界协作,促进消费维权提速增效。

会上,省工商局公布了全省工商系统2016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省消协发布了2016年度消费投诉热点及2017年度1号消费警示,会议表彰了评选出的2016年度全省消费维权先进人物,会议还宣布山西消费维权手机投诉平台上线试运行,进一步方便消费者投诉举报。

省工商局各处(室)、协(学)会、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山西日报报业集团相关部门负责人及40余家中央驻晋新闻单位、省内及太原市主要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王琦峰/文   姚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