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何时休,网友们有话说

21.01.2015  00:27

  原标题:“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何时休,网友们有话说

  (记者 黄玥)正在进入“大数据”时代的中国互联网,让你我能快速共享信息资源,拥有更高效的工作生活方式。然而,与此同时,信息泄露、网络水军、网文敲诈、有偿删帖等各种网络乱象此起彼伏。

        为何会有种种乱象?为何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屡禁不止?网友纷纷质问日益猖獗的网络“潜规则”。针对如何杜绝这些网络顽疾,维护网络健康环境,网友给出了“药方”。

        质疑:“网络打开犯罪之门,敲诈、删帖风生水起”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是互联网发展的“衍生品”,网络敲诈是指通过网络诋毁、迫害受害者公共名誉的方式向其进行敲诈。有偿删帖则是网络公关公司通过买通国内各大网站编辑和论坛版主,有偿为客户删除为其带来不利影响的新闻和言论。

        “网络成为一种新型的犯罪工具、犯罪场所和犯罪对象。”网友“陶瓷”留言称,网络因其隐蔽、匿名等特点,为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等犯罪滋生了现实土壤,为不法分子打开了违法犯罪的大门,看似走上了一条轻松“致富路”,实则却是“不归路”。

        网友“思阳”认为,尽管互联网给我们生活创造了无限空间,但因其不规范的发展,为不法分子施展骗术提供了舞台,导致网络诈骗和有偿删帖层出不穷。

        原因:“当事者投诉无门、取证难,让敲诈屡屡得逞”

        网友纷纷追问:为什么不法分子能耐如此大?网友总结称,是市场需求量有增无减、拿钱消灾思维作祟、网络维权举证难等原因让敲诈屡屡得逞。

        “只要市场有删帖需求,重金之下必有人铤而走险,”网友“祖尔”认为,强大的市场需求促使不法分子不停地追逐这块肥肉。

        网友“小绿”认为,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的目标往往是大中型企业。企业或个人在实际工作中的失误和漏洞,让不法分子“趁虚而入”,通过敲诈等手段威胁企业,使企业不得不花钱来消除“负面消息”。

        “拿钱消灾的固定思维助长了歪风,”网友“泡泡堂”认为,一些企业谈网变色,忌惮网络的影响力,所以“私下给点钱,找网站内部人员去操作删帖”成了他们息事宁人的最佳选择。

        同样,“受害人利益一旦遭到侵犯,维权之路困难重重,投诉无门、缺少证据、侦破难度大等遭遇,让当事者连吃“哑巴亏”,也让不法分子一次又一次地实现了敲诈的目的。”网友“灿烂风筝”说。

        担心:“专项行动之后,敲诈、删帖卷土重来”

        针对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日益猖獗的问题,国家有关部门曾在全国联合开展多次专项整治行动,但网友担心,不法分子沉寂一段时间后会卷土重来。

        网友“月亮大侠”认为,由于网站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督,不法分子常常会选择在“风声没那么紧”时“重出江湖”,并发明新型行骗敲诈手段与国家严管措施“打游击”。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是被惯出来的,”网友“万千”感慨,由于媒体和企业缺乏顺畅的沟通机制,企业和政府还没摸索出有效的澄清机制,网站管理人员、公关公司负责人、执法者在各个工作环节对权力的不当行使和互相牵制,让网络犯罪的利益链条不断。

        网友“钱兆成”也认为,由于目前执法部门处理相关犯罪案件比较被动,法律对网络敲诈也缺乏有力的制裁机制,导致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在网络空间里“屹立不倒”。

        呼吁:“法治与自律并行,多方发力实现常态治理”

        如何打击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构建清朗的网络空间?网友从制度建设、行业自律、法治探索等不同层面提出了建议。

        2014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将有偿删帖界定为违法行为。

        “不法分子有偿删帖和敲诈侵犯了当事人的言论权和著作权,是严重的犯罪行为,”网友“塔塔尔”认为此次推出的网络侵害人身权益司法解释,标志互联网法律问题的裁判规则体系已初步形成,对建立和谐健康的互联网秩序意义重大。

        网友“阿峻”建议,互联网公司应加强自律,强化对员工的管理和约束,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防止网站员工“为利所动,为权所用,为黑所控”。

        网友“大黑”建议,应强化相关媒体和网友的维权意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删帖者和敲诈者的法律责任。相关部门也应加大打击力度,切实保障网友权益。依法关停非法网站,推进网络法治化管理,真正促成我国互联网事业的健康发展。

        网友“小明爸爸”建议,维护网络秩序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执法部门、行政部门、互联网公司需要形成合力联合出击,斩断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这朵互联网“恶之花”,为网络秩序正本清源,为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原文链接: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5-01/20/c_12740035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