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日报》维护民警执法权益 保障民警执法尊严

09.08.2016  16:12
维护民警执法权益   保障民警执法尊严 上半年全市发生暴力抗法袭警事件28起

    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务,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受到相关法律保护。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民警在执法时常常遭到推搡、辱骂,甚至遭到暴力抗法、暴力侵害。

    8月8日,市公安局公布一组数据: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发生暴力妨害公安机关公务案(事)件28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6起,涉及民警轻微伤21人、轻伤1人。查处侵害民警执法权益人员42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38人,行政处罚3人,其他方式处理1人。

      遭不法侵害袭警事件屡屡发生

    据市公安局公布的典型案例显示,7月2日12时许,外地男子马某在我市钟楼街龙城商场门口滋事。10分钟后,柳巷派出所民警接110指令到达现场。在民警处警过程中,马某不仅不配合执法,反而暴力抗法,殴打民警并抢夺警械叉、打砸警车及路边其他车辆。马某随后被赶来支援的民警抓获。目前,马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犯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7月25日中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迎泽一大队民警在朝阳街与新开路交叉口依法执勤指挥交通时,对郭某的违法停车行为予以处罚。没想到,郭某不听交警劝阻,抢夺驾驶证并谩骂、无理纠缠交警,逃避处罚,阻碍执法。最终,郭某被行政拘留10日。
    8月1日18时许,周某驾驶车辆在杏花岭区白龙庙街大东关派出所附近行驶,李某突然拍打周某的车辆,并拉开副驾驶车门强行闯入。正在大东关派出所门口值班的民警看到李某的危险举动后,立即上前劝阻,李某不但不听劝阻,反而挥拳打向民警脸部,致使民警嘴角破裂。最终,李某因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被行政拘留10日。为民警维权公安机关在行动
    维权工作既是维护民警个人的权益,也是维护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更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鉴于此,市公安局专门组建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汪凡任主任的“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委员会”,明确维权范围,主动维护执法权益,并制定和完善了一整套工作制度和程序。
    公安机关针对侵害民警执法权益的以下情况开展维权工作:民警因执法遭受暴力袭击等非法侵害的;民警因执法被诬陷、侮辱、诽谤的;民警因执法被错误追究的;民警因执法被打击报复的;侵害民警执法权益的其他情形。公安机关辅警在工作中遭受侵害,或者公安民警亲属因民警执法而遭受侵害的,参照民警维权相关规定办理。
    我市警方还从省城知名专家学者和律师队伍等专业人员中,选定8人担任市公安局法律顾问,以积极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维权工作。
    市公安局还建立受伤民警救治“绿色通道”、受侵害民警心理干预制度、维权法律援助机制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民警的执法安全意识和警务实战技能,加强执法记录仪的推广使用,最大限度地防止侵害民警执法权益事件的发生。
    侵害民警执法权益的行为,亵渎法律尊严,扰乱公共秩序,影响社会风气,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要求格格不入。如果认为警察执法工作有问题或者有异议,一定要通过正常渠道、正常程序来反映,不要行为过激,无视法律肆意妄为,最终因触犯法律而后悔莫及。
    《太原日报》08月09日第二版  记者 杨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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