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法院变独角戏为大合唱

24.06.2015  10:42
  为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诉讼成本,近年来,绛县法院始终把构建大调解网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通过完善机制、培训人才、营造环境,指导和支持“第一道防线”更好地发挥作用,促使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

  该院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为大调解工作提供制度支撑,提请县委政法委、综治委出台了《关于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的意见》,将法院、司法局、公安局等多部门纳入大调解体系,从而将大调解由部门工作变为社会工作,由法院唱独角戏变为社会大合唱,逐步构建起了“党委政府牵头,法院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在法院成立诉前调解中心,设立基层法庭巡回调解室,并在矛盾多发区成立行业巡回调解室;为大调解工作提供了机制保障,对案件流程进行了精心设计,制作了《调解工作流程》和《民商事案件流程图》,使案件流转有迹可循,有据可查。

  培训调解人才,提升指导质量,为大调解工作注入活力。通过建立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名册档案,聘任特邀调解员,壮大调解队伍,强化培训指导,使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互相学习、共同提高,提升调解队伍的法律素质和调解技能。此外,该院成立“重点项目巡回法庭”,由院长担任审判长,指导和支持人民调解为全县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保驾护航;对于新时期农村多发而又容易激化的婚姻、赡养、财产权益、征地拆迁等矛盾纠纷,该院把握纠纷发生发展的基本规律,适时指导人民调解组织抓早、抓小、抓苗头,就地化解。两年来,指导全县民调组织调解纠纷4229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7%以上,防止矛盾激化70余件;把指导和支持工作做到村落院户、田间地头、纠纷现场,在指导中服务,在服务中指导。两年来,有人民调解员参与的巡回审理调解纠纷案件达130余件。 责任编辑: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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