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潇河流域管理局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25.07.2016  15:15

      本站讯 :(通讯员 张志强)7月22日,潇河流域管理局召开全体科级干部会议,集中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有权必有责,失职必追究”的思想认识,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落实责任,强化问责意识,真正使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失责必被问责成为一种常态。

      会上,局领导通篇领学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十三条内容,并从《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制定背景、目的意义、问责内容、问责方式、处分方式等方面逐条进行了解读。局领导指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之后的又一次党内制度创新,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次深化。《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实施,再次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坚决态度。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主要内容,把学习问责条例与学习党规党纪结合起来,深入贯彻落实,不折不扣执行,争做一名“四讲四有”的合格共产党员。

      会议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落实“层级管理”和“一岗双责”的工作责任,带头执行党规党纪,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到实处。

      参加学习的人员表示,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悟透精神实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法纪观念,筑牢思想防线,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准确把握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真正把“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落实在具体工作中。

来源:晋中市潇河流域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