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人大检查组到南宁市调研新预算法贯彻实施情况

20.10.2015  17:11

    10月15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道喜率领执法检查组就新修订的《预算法》(以下简称“新预算法”)贯彻实施情况到我市进行专题调研。市长周红波出席汇报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赖贵寿、副市长伍娟陪同调研。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北湖北路2号片区(味精厂)旧改项目、轨道交通1号线南湖站等地实地调研相关情况,并到市城乡建委检查预算公开工作。

    汇报会上,周红波就我市对“新预算法”的编制执行和贯彻实施有关情况作了汇报。自“新预算法”正式施行以来,我市多次组织各级财政部门及市直各部门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确保“新预算法”的精神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今年1至9月,全市组织财政收入415.85亿元,完成年初人大批复的2015年全市组织财政收入目标的73.12%,同比增长9.6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1.07亿元,完成预算的68.57%,同比增长18.7%,其中民生支出272.9亿元,同比增长28.64%。从2013年起,我市已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一并纳入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提交的预决算草案报告;在2015年预算草案报告中首次增加市属四个开发区预算,将政府性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进一步提高了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同时,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精细化管理,在编制今年预算时已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编列到项,按经济分类将基本支出编列到款,其他三本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全部编列到项。此外,进一步细化了预算公开的内容,及时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加大了对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

    在认真听取情况汇报后,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新预算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调研组指出,“新预算法”强化了人大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的要求,使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制度更规范和完善。杨道喜说,南宁市为贯彻实施这部法律做了大量的工作,在开展这项工作的同时注意总结完善,把出现的问题与法律有机结合。南宁市利用国开行贷款和社会资金参与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的模式值得大力推广。另外财政公开透明有成效,广度和深度要进一步加强,通过实施系统的预算法,真正使政府的预算权力受监督、受制约,发挥财政的绩效作用,推动规范化管理,推动财政经济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