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钢纪委就落实“两个责任”进行监督检查

14.07.2015  13:03

太钢纪委就落实“两个责任”进行监督检查

7月8日至9日,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韩瑞平带领公司纪委相关人员就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情况到矿业分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炼铁厂、能源动力总厂、设备物资采购部、工程技术公司6个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在检查中,相关单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及班子成员分别对照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的要求,就履职情况进行了汇报,检查组还现场查阅了有关资料和记录。

韩瑞平详细了解了基层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履行情况,以及信访举报受理、案件查处、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和权力运行的规范和监督等情况,对落实“两个责任”较好的单位给予了肯定,对在一些方面认识不到位、行动不到位、问责不到位的单位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

韩瑞平强调,各单位党委要加强组织领导,选好用好干部,系统研究、系统分析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拿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坚决纠正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行为,支持纪委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书记要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当好廉洁从业表率。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各单位纪委要聚焦主责主业,积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把纪律挺在前面,用纪律看住、管好全体党员和干部,抓早抓小,从小事抓起,早发现、早提醒,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要通过问责的形式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落实。 (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