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

05.10.2021  06:42

  10月4日10时39分,太原市气象台连续发布暴雨蓝色气象灾害预警,未来12小时内,我市万柏林、杏花岭等地区将有50毫米以上的降水。我市随即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尽最大努力减轻灾害损失。

  为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根据省、市防汛调度会议精神和相关要求,10月4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从10月4日12时起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包括抢险救援队伍在内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全面进入应战状态,全面落实应急指挥预案,提前防范、布控,确保发生险情时能及时投入抢险。

  我市强调,气象和水文部门要加强监测和预报。强降雨期间气象部门要加密预测预报频次,水文部门要及时报送雨情、水情情况;各级各部门要及时组织会商研判,科学指导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各县(市、区)要以乡(镇、街办)为单位通知辖区内受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威胁的工矿企业和有关施工单位加强防范,及时撤离危险区域人员。组织对危(旧)房(窑)进行排查,不能确保安全的,要及时做好转移和安置工作;水务、城管、住建、公安、交通、应急、教育、文旅、园林、房产等部门要做好本行业的防汛工作。

  按照应急预案,我市要求在应急响应期间,太原警备区、武警太原支队、太原市消防救援支队、太原市矿山救护大队、太原市交通运输局、太原市城乡管理局、太原轨道交通工程应急救援队等市级抢险队伍要全力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