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税系统召开试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工作动员视频会

04.05.2015  14:44

      按照总局部署,从5月1日起,山西省在全国范围内率先试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以下简称“征管规范1.0”),其目的就是通过试行征管规范1.0,更加规范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更加方便纳税人办税。征管规范1.0全面梳理了税收征管的所有具体业务事项,对每一个业务事项的流程、环节、操作要求作出详细规定,明确税收管理行政行为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的空间,限定税收行政行为的随意性。
      为使征管规范1.0顺利落地,省局于4月27日下午召开了全省国税系统试行征管规范1.0工作动员视频会。省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就试行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全省各级国税机关重点做好程序规范、文书规范和操作规范“三项工作”,程序规范要求各地从5月1日起,必须严格按照征管规范1.0要求的程序、流程办理各项业务,此前与规范不一致的,一律自行纠正。同时鼓励各地积极开展业务创新,但创新项目必须报省局同意后方可实施,不得自行对业务流程、报送资料进行简化。文书规范要求自5月1日起,全部使用规范设定的表、证、单、书,与规范不一致的,一律自行停止使用,以实现全省文书的统一。操作规范要求各地必须严格按照金税三期核心征管软件要求操作,不得自行变通,产生垃圾数据,影响系统的运行。各级纳税服务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工作落实,做好纳服规范与征管规范的衔接工作,同时要不断创新服务项目,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省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牛新文作了题为《统筹部署 齐抓共管 全面试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的重要讲话。他要求全省国税机关一定要按照省局的“一个定位、两个载体、三个重点”总体思路积极稳妥地推进征管规范。“一个定位”就是以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为定位,“两个载体”就是以税务系统绩效考评、征管状况监控分析为载体,“三个重点”就是抓好强化责任落实、明确职责分工、构建工作长效机制三项工作重点。当前,全省各级国税部门要着眼大局,从细节抓起,扎扎实实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准确认识定位征管规范。 征管规范明确税收主体业务流程及业务要素,纳税服务规范明确纳税人服务事宜、其他管理规范明确专项重点工作要求,这几个规范以及后续相关管理制度之间是一个良性互动的关系。纳税服务规范与税收征管规范为前后台关系,征管规范是对纳服规范的一次全面有效的衔接,侧重规范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纳服规范侧重对纳税人办税进行规范。 二是做好规范之间的差异比对工作。 为了不影响实体性操作,方便纳税人办税,征管规范与纳服规范、出口退税规范一致的,按相关规范的要求来办;不一致的,暂按金税三期核心征管业务流程处理。 三是做好征管规范应急预案,统筹好各项工作。 从2月1日起,退税规范、纳服规范、征管规范等工作接踵而来,各级税务机关必须搞好统筹协调,不能单打一,更不能各顾各,必须做好各项工作有机衔接,用“弹钢琴”的工作方法,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绝不能因为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纳税人办税,甚至出现突发事件。 四是在规范中凸显创新,在创新中做好规范。 各级国税机关在试行征管规范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规范要求,不得自行修改,不得擅自变通。要做好征管规范与纳税服务规范、出口退税规范、金税三期系统应用、税源专业化管理、征管改革试点等各项工作的有机衔接,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原有做法,要按照“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对相关文件进行修订或清理。同时,鼓励各级国税机关进一步优化税收业务流程和征管资源配置,积极开展业务创新,促进提升税收征管乃至整体税收工作水平。 五是广泛宣传征管规范,形成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征管规范的舆论氛围。 征管规范要在税务系统、纳税人、社会各界三个层面分层次宣传。各级国税机关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对试行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并充分利用国税系统政务公开网站、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平台、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普及征管规范相关知识。让税务干部和纳税人明白,征管规范的目的和宗旨就是“规范税务人,方便纳税人”。
      动员视频会省局主会场参会人员为省局试行征管规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纳税服务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征管科技处全体人员。各地分会场参会人员为各市、县(区)局分管局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税源管理部门全体人员。(罗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