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省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

08.09.2015  09:41

晋国资发电〔2015〕15号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和

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省属企业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

各省属企业:

8月20日上午,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关于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化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情况汇报,就做好下一步工作作出部署。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同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李克强总理就进一步做好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化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救援处置和加强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8月21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办发电[2015]48号),对做好我省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六条要求。各省属企业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讲话和会议精神,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做好本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彻底排查各种安全隐患,有效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立即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各省属企业要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通过自查、互查、积极配合属地和上级安监部门检查等形式,真正将安全隐患排查出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煤炭企业要将资源整合矿和高瓦斯矿作为排查重点,井下、地面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其他企业,特别是化工、燃气、电力、冶金、机械企业,要着重加强危化品、易燃易爆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保卫等全部环节的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同时,要加强社会面防控,防止涉恐、涉爆事件发生。

二、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各企业要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素质,增强安全意识。要把近十年来身边所发生的事故案例收集起来,深刻剖析事故原因,并编印成册或制成图文展板,进行案例教育,使干部职工深切感受到事故的伤害和教训;要继续坚持“干部上讲台、培训到现场”等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发挥各级干部的表率和引领作用;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提高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坚决抵制违章指挥、杜绝违章操作。

三、开展在岗职工安全生产考试。各企业要定期对在岗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考核,切实提高全体在岗职工安全生产的能力和水平。近期要组织在岗职工进行一次以应知应会、应急处置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知识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必须离岗再培训。

四、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各企业要对本企业现有的应急预案和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彻底梳理、查缺补漏、重新审定,做到制度完备、预案操作性强。要针对每一项预案,组织开展一次避灾逃生的应急演练,特别是生产、使用、存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企业要组织开展一次火灾、爆炸模拟救援演练,通过演练,检验应急预案,提高职工处置和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

五、落实责任,严肃问责。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各级党委要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要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各级“一把手”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深入基层一线督查检查。班子成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履行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人,必须严肃追究责任。特别是对发生迟报、瞒报事故的责任人,要按照严重违纪行为,严肃处理。

六、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应急处置能力。企业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的领导要注重和加强自身应急处置能力训练,提高主动应对社会关切的能力,做好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要在事故灾害发生后,快速、全面掌握基本情况、进展情况及其他重要信息,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信息,以事实引导舆论,向全社会传递正能量。

今年以来,省属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呈上升态势,形势严峻。目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做好安全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各级党委要把“安全工作”视为最大民生,作为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的一项政治纪律;要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为抓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推动力,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的主动性,勇于担责、积极作为,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国有企业的历史使命。

中共山西省国资委委员会

201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