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的前提是识贫(委员手记 全国政协委员 杨玉成)

04.06.2015  19:10

  山东菏泽市巨野县独山镇蒋寺张庄村贫困户程春霞参加蔬菜大棚扶贫项目,加入明润有机蔬菜专业合作社,年均收入4.5万元左右。菏泽市对全市农户精准识别出贫困村、贫困户,予以公示并进行建档立卡和数据录入,帮扶项目精准到户,做到“看真贫、扶真贫、真扶贫”。
  新华社记者 郭绪雷摄
  近年两次到基层调研中的所见,令人难忘:一次是到一个经济强县的山村,百十户的房屋破旧不堪,村里最像样街道也是一条窄窄的乱石路,大多数人家年人均收入不过1500元;另一次是到一个省级扶贫县调研,到处所见的是村容整洁、民居优美,几乎村村有兴旺的产业项目,完全看不到贫困的影子。两相对比,前者使人感到是富地方也有需要帮扶的贫困群众,后者则使人感到有的地方贫困的帽子戴错了或者该摘了。
  对于扶贫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因地制宜,要更多面向特定人口、具体人口实施精准扶贫。反观实际,我们不得不说,扶贫工作的精准程度还很不够。
  从扶贫区域上说,小到扶贫村,大到扶贫县,还存在“伪贫取利”的情况,还存在“大水漫灌”的情况,一些扶贫资金、扶贫项目、扶贫政策等,没有落到应该落的地方。从扶贫人口方面看,有些身处富裕地区的贫困户往往被富裕的影子所遮挡,被忽视了;而在有的农村,扶贫政策“落地走形”  “跑冒滴漏”,  不少得到帮扶的不是真贫户,而是村干部们的关系户。所有这些情况,不仅有失公允,而且也妨害了国家扶贫战略很好地落实和取得实效。
  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方面由于工作运行机制欠严密,调查研究做得不实、不透,摸底不清等原因,从而导致扶贫指向失偏;另一方面,扶贫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放,或“大水漫灌”,或“手榴弹炸跳蚤”,或“撒芝麻盐”,使得扶贫对象的精准度降低;同时,由于村级基层组织建设水平高低有别,一些农村在扶贫政策落实上,存在“暗箱操作”情况,人为阻碍了精准扶贫。
  实施精准扶贫,至少要精细地做好四个环节的工作:一是准确识别出需要帮扶的对象,二是准确查找出贫困的“病根”,三是对症施治确定帮扶策略和措施,四是科学严格地保障措施落地。这四个环节,环环相连,缺一不可。但识贫环节,却是实现精准扶贫最基础、最关键的第一步。把真正的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识别出来,去伪存真,才能做到真扶贫、扶真贫。
  为此建议:一是加强“识贫”“定贫”程序的规范化建设。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主管部门,亦应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扶贫对象识别、确定管理机制,建立全国农村扶贫信息开放系统。按照“县为单位、分级负责、精准识别”的原则,采取“群众评议、公告公示、抽查检验、实地调查”办法,自下而上,筛选确定贫困户、贫困村、贫困乡,建档立卡,确保识别出的扶贫对象真实、准确。二是把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推进扶贫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建设高素质的村级班子,保证“识贫”“荐贫”公开、公正、公平。三是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地区应根据实际,建立当地的贫困评价标准,筛选扶贫对象,实行有针对性的“滴灌”式扶贫,以推动实现全面的共同富裕。四是实行扶贫工作动态管理,建立科学的进入和退出机制。定期实地考评扶贫对象发展情况,了解社会贫富变化动态,让已经富起来的尽快脱帽出列,让需要帮扶的对象及时入列。五是把扶贫工作运行纳入法治轨道。对识贫、定贫工作实行责任制,对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套取利益的个人和组织,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确保扶贫工作精准到位,让真正需要帮扶的人民群众享受到国家政策的阳光雨露。

责任编辑:刘振华    审核:曹利勇    审定:曹利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