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泉市预拨粮食补贴资金4372万元

12.08.2015  17:54

  近日,我市调整农业补贴政策,将农资综合补贴中20%的资金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日前,市农委、市财政局依据市对县(区)粮食补贴包干基数,向三个农业县(区)预拨粮食补贴资金共计4372.84万元。

  粮食补贴工作目前正在紧张组织实施中。为保证农民能够及时拿到粮食补贴资金,杜绝挪用、挤占和抵扣粮食补贴资金现象的发生,我市继续严格执行财政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采取补贴兑付“一卡(折)通”,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直达农户个人账户。

  为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2004年以来国家对种粮农民实施了粮食直补。2006年又在粮食直补基础上对种粮农民的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增支实行综合直接补贴,即农资综合补贴。今年,经国务院批准,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5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调整完善农业补贴政策,进一步增强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各省将从中央下达的2015年农资综合补贴中安排20%的资金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这笔资金将重点补贴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

  据此,按照中央政策要求,经省政府批准,我省同比例降低了各作物的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从今年起执行的补贴标准具体为:小麦70元/亩(其中:综补60元/亩、直补10元/亩),玉米及薯类49元/亩(其中:综补44元/亩,直补5元/亩),杂粮69元/亩(其中:综补44元/亩,直补25元/亩)。

  附件下载:
责任编辑:sy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