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通信管理局发布《山西省电信用户申诉处理规定(试行)》和《山西省电信服务质量通告发布规定》

23.12.2014  15:08

    为加强我省通信行业的电信用户申诉受理及处理工作,规范电信服务质量通告发布管理,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山西省通信管理局发布了《山西省电信用户申诉处理规定(试行)》和《山西省电信服务质量通告发布规定》,这两项规定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山西省电信用户申诉处理规定(试行)》增加了用户申诉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据、电信运营企业处理申诉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据,以及针对企业存在的不同问题,企业应改正错误、改进服务、向申诉人进行3倍赔偿等相关条款,进一步规范了电信运营企业处理申诉的行为及电信用户的申诉行为,更加突出保护电信用户合法权益。

  《山西省电信行业服务质量通告发布规定》进一步规范了电信服务质量对行业内外的发布内容、频次及格式等,明确如发现电信运营企业有恶意损害电信用户权益行为,将予以公开曝光。

两项规定出台后,进一步明确了电信运营企业、电信用户及监管部门各方权利和义务,对维护广大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化解电信运营企业与用户之间纠纷矛盾,促进行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曹莉)

 

来源:山西省通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