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中心制定党建工作十项制度

13.04.2016  10:03

 

      为切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讨论落实活动成果,扎实搞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面提升中心党建工作水平,2016年新年伊始,稽查中心党支部根据党章党规和省厅有关党建工作方面的具体要求,研究制定了党建工作十项制度。

      这十项制度分别是: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发展党员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员学习教育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党员干部交心谈心制度、党内民主监督制度、党员干部考核评比制度。制度制定本着“严守党章党规、结合支部实际”的原则,实行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经过了起草、支部副书记审核、支部书记把关、支委会专题研究、支部大会集体讨论通过五个环节,这十项制度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为确保中心党建工作有序开展、取得成效,4月7日中心召开了2016年党建工作会议,会议之后,中心党支部根据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厅《2016年厅直系统党的工作要点》、《全省林业系统2016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结合支部实际,细化分解了2016年度党建工作任务,将全年党建工作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形成了由党支部书记马日千同志总负责,支部副书记黄运中同志具体抓,其他支部委员各负其责,党员同志具体承办,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负责、人人有为的工作格局。

      今年,中心党支部将加大党建工作十项制度的落实力度,切实用制度规范党的建设,为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持续保障“三个安全”、全面建成一流单位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