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科技活动周期间强化宣传 科技法律法规有关事宜的通知 晋食药监办法〔2016〕92号

31.05.2016  20:31

省局机关各处室:
  2016年5月14日至21日为全国科技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按照省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为加强我局科技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5月14日至21日
  二、宣传主题
  宣传主题是“创新引领,共享发展”。宣传口号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唯创新者进,唯创新者强,唯创新者胜”、“抓科技创新就是抓发展,谋科技创新就是谋未来”、适应和引领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关键是要依靠科技创新转换发展动力”、“科技兴则民族兴,科技强则国家强”、“实现科技创新,推动‘六大发展’”。
  三、宣传重点
  (一)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山西省科技进步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办法》、《山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山西省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条例》、《山西省专利实施和保护条例》、《山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与科技创新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宣传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以及鼓励科技创新的系列政策。
  四、活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自学活动。各处室要充分利用“活动周”的有利时机,组织开展自学活动,提升机关干部的科技法律法规意识,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二)组织开展网络宣传。充分利用省局网站,组织开展科技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发挥新媒体优势,开展网上群众性的宣传教育,扩大覆盖面,提高参与度,确保“活动周”工作有效落实。
  五、有关要求
  深入开展“活动周”活动是当前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提升机关干部科技法律法规意识的有利契机。各处室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把学习科技相关法律法规摆上重要议程,明确任务,加强组织,抓好落实。
  (二)改进作风,注重实效。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力戒形式主义,厉行勤俭节约,加强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联系实际,狠抓落实。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活动周”的学习宣传,做到普法与治理同步推进,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