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2015年山西省科技攻关计划(社会发展)任务书有关事宜的通知

22.05.2015  12:41

各项目组织单位和项目承担单位:

  2015年山西省社会发展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已经确定,项目资金即将下达,请有关项目组织单位及时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尽快办理计划任务书签订的相关手续。

一、填报计划任务书的具体要求

1、参考《2015年山西省科技攻关计划资金表》,获资助项目填写山西省科学技术发展计划(社会发展部分)任务书。《2015年山西省科技攻关计划资金表》请在山西省科技厅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处室 » 科研条件与财务处» 2015年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表  ”中下载。

2、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与资金文件中有关内容完全一致;

3、项目计划任务书中的主要研究人员和相关指标与项目申报书应保持一致;

4、计划任务书资金:项目投资合计=省科技厅拨款+其它部门拨款+单位自筹+其它;计划任务书中省科技厅拨款数必须与资金文件中拨款数一致;总经费原则上要与申报书中一致;

5、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开户银行帐号要求为本单位的基本帐号,开户银行必须写全称,不能简写;

6、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在计划任务书项目研究内容上条理清晰,体现应用科学的研究特点,项目预期的实施效果要体现解决社会发展领域行业的共性关键技术,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技术指标具有量化可考核性;分年度实施目标要详细说明年度工作进度及目标,具有可考核性;对企业作为承担单位的项目经济指标要求具有可考核性;

7、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3年,从2015年1月算起,即2015年1月-2017年12月;

8、有关项目计划任务书格式请在山西省科技厅网站:“首页 » 办事大厅 » 下载中心 » 常用下载 » 计划项目计划任务书下载»山西省科学技术发展计划(社会发展部分)计划任务书”下载打印;

9、提交纸质材料时请注意:通过地市科技局申报的项目单位,以及通过省直厅局申报的非全额预算单位,必须附上单位已授权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有合作单位的,且合作单位之间涉及利益分配等内容,必须附上《合作协议》复印件,否则省科技厅视为合作单位无效;

10、计划任务书由组织单位审核合格的,准备纸质材料一式6份,完成相关项目负责人及组织单位签字、盖章手续,于2015年5月29日前统一交省科技厅711室,同时将计划任务书电子版(word电子版名称格式要求:“组织单位—承担单位—承担人”,如:“长治市—山西振东制药股份公司—***”,为防止电脑病毒,电子版不接收其他方式拷贝)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邮箱,;

11、请各单位按时提交材料,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提交,须提前告知原因。

二、联系方式

地      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66号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711室

邮      编:030001

联 系 人:吴玉民  张彦钰

联系电话:0351-4046686  0351-404082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山西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