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补偿未到位情法结合促执行

25.11.2016  20:33

本网11月22日讯(通讯员 郝伟 荣岗)协议离婚后却不及时履行给付义务,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将情与法有机结合起来,促成了生效调解书的执结。近日,岢岚县法院执行干警积极创新执行手段,执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周某的合法权益。

  周某与王某某离婚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王某某给付周某安家费2万元。调解协议生效后,周某以王某某未能主动履行调解协议所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王某某故意躲避。6月28日,法院执行干警通过查控获悉,被执行人王某某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岢岚县支行有存款6800元,通过依法采取强制手段,将该笔款项扣划至法院账户。10月31日19时左右,在得知王某某行踪后,执行干警迅速行动,将被执行人王某某带至法院。通过执行干警长达数小时的说服教育,被执行人王某某主动履行了生效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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