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发展成果增进民生福祉 部分国有资本将转入社保基金

22.12.2020  06:55

  《山西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19日公布。我省在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同时,通过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使人民群众共享国有企业发展成果,增进民生福祉。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是通过划转国有企业一定比例的国有股权,由省财政厅代省政府持有。省财政厅授权或委托特定承接主体管理运营所划入的国有资本,运营收益专项用于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建立社保基金的战略储备基金。由省财政统筹考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需要和国有资本收益状况,适时实施收缴,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

  我省将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纳入划转范围,公益类企业、文化企业、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除外。省国资运营公司行使股东职责的各省属国有企业、省财政厅行使股东职责的金融企业为首批划转对象,12月底前完成划转。2021年6月底前,完成符合条件的市县企业的划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