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支持引导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27.02.2018  10:51

      本报讯 山西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财政支持引导社会办医的指导意见》明确,重点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社会资本直接投向资源稀缺的儿童、精神、老年病等专科医疗机构及康复、护理等领域,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

      意见提出,鼓励社会资本设置独立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诊断、安宁疗护、血液透析等专业机构,与公立医院实现优势互补、错位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就医需求,支持特色明显、疗效确切、在省内外有影响力的专科专病医院建设,加快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办医体系。

      同时,山西财政将采取直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和PPP方式给予支持。一是对符合条件社会办医疗机构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培养经费,通过预算安排给予直接补助;二是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的社会办医疗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支持;三是对纳入政府PPP项目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按照PPP项目的管理规定给予支持。

      意见明确,省财政将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社会资本办医疗机构运营情况、专项补助资金的绩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将报送财政部门,作为下一年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对骗取、截留、挪用、擅自变更内容的,财政部门将视情况停拨、收回专项补助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