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 今年重点督办6件代表建议

10.03.2016  14:16

  2月25日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九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四川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工作方案。根据该方案,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将重点督办6件代表建议。

  这6件建议分别是罗吉布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加快德阳市绵竹严仙观灾后重建的建议;赖石梅领衔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打击力度的建议;黄进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加大贫困地区电子商务扶持力度的建议;贺盛瑜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突破成果转化机制障碍的建议;黄先明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工程推进林业生态项目建设的建议;戴见明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污水治理、保护乡溪河流水生态的建议。

  据悉,重点督办代表建议由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相关专委会督办,省政府有关厅局及有关单位具体承办。主任会议要求各督办、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亲自负责研究督办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提出具体要求,确保重点督办建议落到实处。各有关单位在督办、承办代表建议过程中,应于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等时段,与建议领衔代表及时加强沟通交流,通过约谈、座谈、现场办理或邀请领衔代表、部分附议代表参加相关专题调研、实地考察等方式,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并在制定相关政策和开展相关工作中尽可能考虑吸纳代表的意见。重点督办工作完成后,督办单位要形成总结,并报告省人大常委会。

  依据《代表法》的相关规定,各承办单位应于2016年5月17日前答复代表;对于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重点督办代表建议,至迟不得晚于8月17日答复代表。(作者 孙信志)

责任编辑: 李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