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规定 省高校纪工委通报9起典型案件

28.03.2016  14:09

    3月25日,省高校纪工委集中通报了9起高校系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原副院长王治宪违规为其孙大操大办百日宴,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还违纪所得。

    太原科技大学离退休处党委书记、处长皇甫广寿为其女出嫁大操大办,主动退还违纪所得,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山西财经大学原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党委书记杨俊生为其子结婚大操大办,主动退还违纪所得,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人事科长李发贵为其子结婚大操大办,主动退还违纪所得,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职务由人事科科长降为副科长。

    吕梁学院原英杰中学校长樊学艺、副校长王勇违规公款消费,樊学艺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王勇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全部退缴违规支出。

    山西工程技术学院信息系教师李晓玲违规收受学生礼金,主动退还违规所得,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调离教学岗位,停发全年绩效工资。

    运城学院学报编辑部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该学报编辑部主要负责人、主编李安纲被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副主编咸增强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山西大同大学下属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梁玉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图书馆馆长宗志平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宣传部部长刘志华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煤炭工程学院基建科科长晋向平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收缴全部违规发放的津补贴。

    山西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组织教职工赴云南公款旅游,该学院原院长王金胜、原常务副书记张润宏分别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应由个人承担的全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