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创财政支出进度考核奖惩制

24.03.2017  02:54

排名结果按月通报,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本

报讯(记者张婷 实习生贾月)3月22日,省财政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财政支出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该《通知》是我省近年来省级政府就加强支出进度管理出台的覆盖范围最广、措施最全、约束力最强的一份工作文件。我省从今年开始建立财政支出进度考核奖惩制度,这在全国也是首创。
      《通知》明确要求,强化财政支出管理要重点抓好五个关键环节:编实编细预算,重在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打实预算支出的基础;及时下达预算,做到与《预算法》相关要求无缝衔接;加强项目支出管理,进一步严格约束掌握大额专项资金分配权限的部门和单位;优化政府采购流程管理,进一步简化环节、缩短时间、提高效率;加快资金支付,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照属性差异分别作出具体规定。
      《通知》明确要求,要坚持效率与效益并举,既要把钱“及时花出去”,更要把钱“花好”。激活沉淀资金的同时,要把财政增量资金分配使用好,大力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完善财政支出政策,压减或取消一些不合理的支出或由于政策环境发生变化的支出。同时,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避免财政投入“碎片化”,对资金性质、使用方向一致、扶持对象交叉重复的项目予以归并整合。
      对年度支出预算总额在5000万元以上且负责分配相关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省直部门、各市及县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实施考核奖惩。省直部门前5名、市本级前3名、县前10名列入奖励范围,每进入奖励范围一次,省直部门奖励工作经费10万元,市本级、县奖励财力补助100万元;省直部门后5名、市本级后3名、县后10名列入惩罚范围,每列入惩罚范围一次,省直部门扣减工作经费10万元,市本级、县扣减财力补助100万元。排名结果按月通报,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