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五措并举促发展惠民生

19.11.2014  12:06

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带来的挑战,山西省财政着重从五个方面入手,全力以赴促进止缓回稳促增。

(一)轻税薄赋,发挥财政“逆周期”调节作用,促进经济发展

继续停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认真贯彻结构性减税政策,全面清理规范涉煤收费,全年预计可减轻企业和社会税负246亿元,较好地发挥了财政“逆周期”调节作用。其中,清理规范涉煤收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取消、降低和规范中央和省定涉煤收费14项,市、县政府的违规收费和行业协会、省直部门及铁路运输等单位超标准、超范围的乱收费全部取缔,中央和省定收费项目征收得到规范,违规收费项目基本取消,乱收费势头得到遏制。通过清理规范,今年我省至少可减轻负煤炭企业负担60.87亿元,吨煤减负6.5元;2015年可再减轻煤炭企业负担74.64亿元,吨煤再减负7.8元。全部改革到位后,吨煤减负可达14.3元,每年至少可减轻企业负担135.51亿元。暂不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考虑目前我省煤炭形势持续低迷、企业经济效益不断下滑的情况,报请省政府同意决定暂不提高2014年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

(二)主动作为,破解经济发展难题

研究提出加强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和注入市县5亿元风险补偿资金支持创新中小微企业融资模式等缓解企业资金困难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财政措施。研究设立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和旅游文化体育产业三支基金,政府投入引导资金24亿元,总规模达120亿元。研究提出采煤沉陷区治理资金筹集方案,并建议省政府向中央申请批准我省将应缴未缴中央“两权”价款118.94亿元用于我省采煤沉陷区治理。研究提出争取中央支持、省市财政努力、省发改交通等部门尽责,共同承担交通建设债务资金的意见,认真当好政府的管家助手。积极筹集资金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下达建设资金120多亿元,推进山西科技创新城、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高校新校区等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建设1661公里干线公路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公路,加大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充分发挥了这些项目建设对经济增长和民生改善的支撑作用。

(三)着力硬化预算约束,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牢固树立“让百姓过上好日子,政府就要过紧日子”的思想,带头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优良作风,2014年,省级“三公”经费预算安排5.71亿元,同比下降8.6%。与此同时,在2013年大幅压减经费的基础上,今年省财政又对2014年省直部门公共预算安排的会议费、培训费、“三公”经费、业务管理费和工作经费等支出按10%的比例进行压减,压减资金规模1.36亿元,主要用于就业等民生支出。为切实解决预算约束软化这个老大难问题,省财政研究起草并提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执行了《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的意见》,明确要求省本级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出台新的政策性支出政策,发生救灾、应急等特殊情况确需追加支出预算的,各部门应专题报请省分管领导阅批,经分管财政工作的副省长批转省财政厅提出处理意见,报请省政府批准后办理。推进绩效财政建设,今年我们选取了竞争性领域43个专项进行了集中考评,涉及资金24.7亿元,根据评价结果提出了初步解决意见,计划核减项目10个,涉及金额8.3亿元,并将评价结果作为2015年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财政托底保障民生

企业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10%,养老金平均水平达到每人每月2389元,全省162万企业离退休职工受益;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25元和22元,达到每人每月379元和206元,惠及全省240万城乡低保对象;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人均提高40元,达到年人均320元,惠及2563万人。为参加失业保险的5万名失业人员每人每月发放冬季取暖补贴480元;为9.6万贫困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40元生活补贴或护理补贴;为年满60岁的6000名村医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生活补贴。支持做好就业工作,统筹压减行政支出挤出的1.36亿元等各类资金共3.5亿元,支持实施小微企业吸纳劳动力就业“七补五缓”、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七补一免一优惠”、高校毕业生“双岗开发”计划等一揽子政策措施,购买6992个社会公益性岗位,促进就业创业。

(五)加快推进改革,服务转型综改大局

积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出台了《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的意见》、《“三公”经费管理和公开规定》、《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办法》以及省直机关差旅费、会议费管理办法等涉及理财观念、理财用权、理财作风方面的23项制度,为建立依法理财、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预算信息公开力度加大,省级和10个市、83个县(区)公开了政府预算,92%的省级非涉密部门和9个市、46个县(区)的所属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94个省级部门公开了“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率为92.2%。以省政府名义出台了《山西省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规范省以下财政配套政策,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财政体制机制创新取得扎实成效。

积极做好煤炭资源税改革准备工作。为摸清底数,成立20个工作小组,分赴11个市和九大煤炭集团,就企业成本负担,改革后政府收入变化等情况进行调查。同时,深入评估煤企负担变化状况,测算改革前后市县政府收入分成变化情况,积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9月29日国务院决定,从今年12月1日起,在全国推行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目前,我们正在测算我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研究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后省、市、县分成比例及改革后煤炭资源税的使用和支出安排政策,待国家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会议之后,再根据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我省的改革方案报经省政府批准后执行。此外,为适应煤炭资源税改革及配套措施要求,提出了“爱心煤”由实物发放改向货币补助、由普惠发放改向重点发放的改革意见,2013年实际发放880万吨煤,改为重点人群发放后,预计覆盖农村人群157.3万户(人)(其中:低保117.28万户,五保16.33万人,优抚对象16.91万人,一级重度残疾6.78万人),按每户一吨煤、吨煤400元测算,需要资金6.29亿元。

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出台了《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配合有关部门出台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和《山西省省级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方案(试行)》,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拟定出2014年省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内容涉及公共卫生、公共文化、劳动就业、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环境保护、基本公共安全、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等8个领域22个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