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百日专项检查保障农民工工资

22.06.2016  02:38

      20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预防和查处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从即日起,全省将开展为期百日的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专项大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范围涵盖各类用人单位,重点针对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行业企业。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支付工资,是否雇用童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高温津贴落实情况,及是否遵守女职工和特殊工种劳动保护规定情况等。
        省人社厅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要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在按照程序依法查处同时,还要依据有关规定将案件处理结果和涉及用人单位向社会公布,记入诚信记录。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各有关用人单位要增强依法用工的法律意识,并根据检查内容,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劳动者遇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拨打12333服务热线,或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记者 何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