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与省政府法制办召开第四次联席会议

24.11.2014  19:1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省法院与省政府法制办及省直行政机关第四次联席会议于11月14日在省高院召开。

      本次联席会议由省法院牵头举办。省法院王文娅副院长、行政审判庭有关同志、省政府法制办李云涛副主任、行政复议应诉处有关同志以及受邀到会的省公安厅、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环保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民政厅、省卫计委、省工商局、省高管局、省交管局、省质检局、省物价局等十八个行政执法单位法制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政府李小鹏省长、高建民常务副省长对省法院《2013年度全省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报告》作出的重要批示,通报了2013年我省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和我省2014年以来的行政复议案件情况,对行政机关在诉讼中的败诉原因进行了分析,同时对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出意见和建议,分析了行政执法情况。参会的行政机关法制处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各自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情况。

      省政府法制办李云涛副主任就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内容从人治、法制与法治的观念进行了解读,要求行政执法人员要落实法治理念,要从更加尊重法官,加强对法律的敬畏方面做起,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认真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适应司法改革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二是要认真执行行政诉讼法与行政复议法,共同化解行政争议;三是要进一步加强联席会议平台建设,加强沟通合作,加强良性互动,建设法治政府。此外,云涛副主任建议省高院在此后的联席会议中邀请市、县人民政府参加,在案件通报中不仅要按照类型进行统计分析,也要按照行政主体进行统计,以掌握具体案件分布的行政领域。

      省法院王文娅副院长作了总结讲话,对省政府法制办及省直行政机关对行政审判工作的理解、支持、配合表示感谢;其次,对大家在发言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作出适当答复;最后,对行政机关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提出四点建议:一是要加强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学习,为明年5月1日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正式施行做好充分的准备;二是省直行政机关要监督下级行政机关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共同维护法律的权威;三是积极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努力实现“告官能见官”的目的,切实化解行政争议;四是加强对各级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的回馈工作,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通过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增进相互之间的理解与支持,促进了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必将推动我省公正司法和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应诉处  王冠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