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4个月我省民生预算支出682.8亿元

29.05.2015  17:17

      今年是实施新《预算法》的第一年,5月28日,省财政厅数据显示,今年1月-4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6亿元,占年度预算的25.3%,比上年同期加快3.1个百分点,其中民生支出682.8亿元,占年度预算的28.7%。全省民生支出进度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个百分点。
        为了落实新《预算法》,省财政从预算编制到预算执行的各个环节采取多种措施加快财政支出进度。采取的措施有:细化预算编制,将项目支出划分本级支出和补助市县支出,本级支出细化到具体实施单位,减少执行中的再分配;严格控制预算追加,省本级预算执行中,部门追加预算必须报经省政府批准。提早批复预算,在省人大批准省级预算后11日内将预算批复省直各部门,批复时间较往年提前了19天,较《预算法》规定的20日时限提早了9天,延长了预算实际执行时间。明确预算下达时限,细化预算下达流程中各环节的时限要求,确保各级收到上级转移支付后30日内下达,本级安排的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分别在预算批准后30日和60日内下达;建立转移支付提前下达制度,提高地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增强预算执行的及时性。
        同时,优化项目分配方式,大多数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采用“因素法”切块分配到市县,按项目申报法分配的相对固定的常规性项目采用“下评一年法”进行分配,预算编制的同时组织专家实施项目评审,确保预算按法定程序批复后立即进入执行环节。简化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审批流程,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除此,提高财政直接支付起付标准,将单笔基本建设和其他资本性支出起付点由5万元提高至200万元,将单笔商品和服务支出、企事业单位补助、债务本息支出和其他支出起付点由5万元提高至50万元。(记者 魏勇)

(原载于2015年5月29日三晋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