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召开省院机关“四大活动”第一次学习交流会

30.08.2018  12:50

                                                                               

按照全省检察机关“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的安排部署,8月29日下午,省检察院召开省院机关第一次学习交流会议,主题是如何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

省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第一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使命任务的论述和省委十一届六届全会精神等内容,5名党支部负责人做了交流发言。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主持会议并讲话。

 

崔国红在总结讲话中指出:

一是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开展“四大活动”。要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灵魂,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省检察机关落地生根、入心入脑,教育引导全体检察干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是要持续深入反复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论述十分深刻,内涵非常丰富,是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只有持续深入反复学习,才能做到学懂弄通做实,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

三是要将活动成果体现在监督办案中。高检院张军检察长指出,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杨景海检察长也多次就贯彻高检院“十二字”等新理念提出具体贯彻要求。我们就是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在办案中,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四是要按照省院党组的部署要求,深入扎实推进“四大活动”。省院对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都有相应的具体要求,出台了大学习方案,省院领导领头18个调研课题,出台攻坚起步年标志性指标等,特别是安排部署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肃检察队伍、巡视巡察、智慧检务等重点工作,相关部门要强化横比意识,在横向比较中寻找差距,明确重点,抓紧推进,使“四大活动”取得新成效。

五是要将“四大活动”作为总抓手,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四大活动”覆盖了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是推动工作的重要方法、路径,各级院各部门要将“四大活动”与各项具体工作统筹起来,一起部署,一体推进,实现开展“四大活动”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