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厅举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培训班

31.10.2017  17:27

  10月26日,省文化厅在山西财经大学举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培训班。省文化厅副巡视员、办公室主任张卫东主持开班仪式。山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省图书馆、省文化馆班子成员,11市文化局分管领导及社文科长,全省119个县文化局相关负责人等18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特邀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主任李国新,重庆社会科学院公共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彭泽明讲授。李国新从法律界定的重要概念、法律建立的基本制度、法律强化的政府保障、法律衔接的改革政策、触犯法律的行政责任五个方面解读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包括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章节),详细讲解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制度、免费或优惠开放制度、公共文化设施保护制度、针对性制度、政府监管制度、服务开展情况年报制度六大制度。彭泽明从总分馆制的基本知识、制度设计、探索实践三个方面解读了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相关政策,详细介绍了标准型、准标准型、联盟型(合作型)、集群管理型四种类型的总分馆制建设模式。

  此次培训是近年来我省公共文化领域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一次培训。学员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对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法人治理结构、总分馆制建设等理解更透彻、把握更到位,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学以致用,推动群众文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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